郭哲敏大直豪宅遭扣押 高院裁定:繳2億1449萬可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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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to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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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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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哲敏大直豪宅遭扣押 高院裁定:繳2億1449萬可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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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涉及洗錢、組織犯罪等相關案件,二審遭判刑9年8月,除沒收已繳交之犯罪所得7,759萬餘元,另未扣案之犯罪所得高達33億5,588萬餘元。檢方聲請扣押郭男位於大直的豪宅,郭男聲請撤銷扣押。高等法院審理後,裁定郭男繳納2億1449萬餘元後,就可撤銷扣押命令。可抗告。
「洗錢大亨」郭哲敏因經營地下博弈網站「包網平臺」,以及地下匯兌洗錢,遭檢方偵辦。他雖一度逃亡海外遭通緝,但檢警仍於2023年7月會同泰國官方拘提郭男,並押解回台。檢方於2024年3月間提起公訴。
新北地院一審審理後,認定他不法獲利1億1900餘萬美元,折合新台幣35億7900餘萬元。因此一審法院以《銀行法》等罪,重判郭哲敏有期徒刑11年8月。案件上訴第二審,高等法院審理時,郭男一次繳交犯罪所得1億2666萬3107元,希望可以拚減低刑期;不過這金額與一審法院認定的不法獲利35億7900餘萬元,有相當大的差距,最後二審仍將他判處有期徒刑9年8月,並宣告沒收已繳納國庫之犯罪所得7,759萬餘元,另外,未扣案之犯罪所得高達33億5,588萬餘元,高院也宣告追繳沒收抵償。案件目前上訴第三審審理中。
檢方針對犯罪所得部分進行追繳,向台北地院聲請扣押郭男位於大直的豪宅,法院裁准,郭男對此聲請撤銷扣押。郭男指出,這處豪宅平時供自己的妻子、小孩居住,為避免豪宅未來因本案執行追徵程序,造成妻小必須離開原本熟悉環境;且因小孩還年幼,不希望因為生活環境劇烈變動,造成心理陰影,因此請求高等法院准許郭哲敏以繳納擔保金之方式,代替豪宅的扣押命令。
高等法院審理後,認為郭男豪宅乃2019年購買,單價為每坪136.51萬元,總坪數146.51坪。考量該社區是大直地區著名豪宅,且近年來國內住房建物仍呈上漲趨勢,這處豪宅位於14層之第12層,視野景觀極佳,至今之價值應已高於郭男當初購買時之價格。另外高院依實價登記紀錄所示,該社區平均交易單價為每坪146.4萬元,高院以此估算此豪宅之價值為2億1449萬640元。最後高院裁定,郭男繳納擔保金2億1449萬640元後,就能撤銷北院的扣押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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