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持刀攻擊年輕人的阿伯往生了?會怎判
防衛過當還是有機會的,
死者在前面就有反覆來回的動作,
第一次只有口頭爭吵,離開後又回頭主動攻擊,
怎麼知道他第二次離開不是拿更厲害的武器,
(當然你現在上帝視角知道他沒機會了)
所以用短暫的離開就判定他對你
已經沒有危險那是錯誤的
去查中國崑山奪刀反殺案就知道,
短暫離開拿武器回頭攻擊的不是沒有,
是我的話我會要求律師用攻擊還沒確認結束
的防衛制止攻擊者進行下一動作,
因防衛過當導致攻擊者致死來述說我的攻擊理由,至於法官怎麼判那又是另一回事了!※ 引述《tn00270144 (乂煞氣a夾小妹乂)》之銘言:
: 殺人罪
: 或者重傷害致死吧
: 別扯什麼防衛過當或者正當防衛之類的
: 今天影片很清楚,一開始老人拿刀下車去前車挑釁嗆聲,後來又回頭了。
: 是年輕人氣不過下車理論打架的。
: 這種情況你說,他感到生命危險??
: 真的感到生命危險是不會下車的。
: 就像假如是幾個館長身形的8+9拿刀拿槍辱罵他。他會下車嗎?
: 就是因為看他是老人,年輕人自認為打的過才下車的。
: 再者第二段影片也很明顯,老人躺在地上昏迷不動。往老人頭上重擊。
: 正當防衛?
: 而且真的要說啦
: 但凡一個正常人,縱使街頭打架鬥毆
: 也不會往一個躺在地上昏迷的老人重擊頭部的。
: 會幹出這種行為的,本質就是垃圾。
: 所以當假如有人認為這個年輕人是在正當防衛。
: 基本上不是搞不清楚狀況的人,就是腦袋有問題的智障。
: 無論哪種要遠離!
: 他們說什麼都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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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預測阿伯會拿更大、更威猛的武器,
是否更應該油門踩了快跑?
除非阿伯拿出金小胖的核彈手提包,
那就真的要過去升龍拳了。
法官一定會問爲什麼追上去?
有什麼風險逼得你要衝向危險而不逃?
你提出理由後,
法官會開始找證據查驗你的說法。
爲什麼要追上去?
爲什麼要補拳?
原因要有明確的證據、根據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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