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能用丟掉可惜」台中清潔隊員貪4元廢棄鍋具 隊長嘆:他很老實
1.媒體來源:
中時新聞網
2.記者署名:
林冠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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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能用丟掉可惜」台中清潔隊員貪4元廢棄鍋具 隊長嘆:他很老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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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北屯區清潔隊一名張姓臨時隊員,具有法定公務員身分,只是他在向民眾收取廢棄的鍋碗瓢盆時,因為自認「還能用,丟掉很可惜」,決定將這些物品帶回家,前後總計侵占4.092元公有財物,即便情節輕微,但因涉犯5年以上貪汙重罪,無法給予緩起訴處分,台中地檢署依法起訴,並向台中地院請求免刑或緩刑,消息傳回隊上,隊長宋寶瑞也感嘆,張男平時個性老實,沒想到會犯下此錯誤。
據起訴書指出,張男原先負責環境清潔、一般廢棄物及資源回收物清運等職務,後續調整成駕駛回收車,112年起至113年11月,負責沿街收運民眾所丟棄資源回收物。
只是張男113年3月間某日起,接續利用回收車短暫停留公園,整理資源回收物機會,挑選有價值鍋具、鐵盤及鍋鏟,裝袋後帶回住處,做為自家廚房烹飪廚具及組裝創意作品使用北屯區清潔隊定期檢視行車紀錄器後,發現張男行為,立即啟動調查程序,約談張男時他也坦承犯行,辯稱「自認還能用,丟掉很可惜」,才決定將物品帶回家,對於犯下這起錯誤感到自責,清潔隊也讓張男主動向法務部廉政署自首,藉此換取減刑空間。
台中地檢署偵辦後,依《貪汙治罪條例》侵占職務上持有非公用私有財物罪起訴,不過考量張男圖得財物或不正利益在5萬元以下,並自首、繳回犯罪所得,均依法減刑,檢方也認為,張男犯罪動機尚非惡劣,且所得財物非鉅,對社會秩序危害程度有限,加上張男素行尚可,當知所警惕無再犯之虞,向台中地院請求免刑或緩刑,以啟自新。
而北屯區清潔隊隊長宋寶瑞回應,說明張男平時工作認真,個性也很老實,犯下此錯誤深感惋惜,目前張男調整職位,還在隊上服務,若法院最終判免刑或緩刑,依舊可以繼續從事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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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4元五年
明天看看,
上班的時候,
誰偷偷的裝水帶回家,
誰偷偷的把垃圾帶到公司丟,
如果是法律人,
請廣大的鄉民檢舉,
侵佔,跟貪污,
一定要指名是法律人貪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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