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八卦
💨 剛冒煙
❓
為何即使是歐美也少有人推代理安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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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啦,小弟這兩天興趣盎然地看了一下安樂死議題爭議
發現目前的安樂死議題有一個bug
那就是幾乎都要當事人有能力自主同意,
可現實很常出現的情況是病患已經喪失表達跟認知能力,
並且需要家屬全天照顧,
然後顧到最後家屬的身心、職涯跟財務甚至婚姻都因此出問題
小弟覺得很奇怪
如果一個社會能認同孕婦
因為個人生涯規劃、身體自主權或無意願生育而有墮胎選擇權
那當一個病患徹底失去認知表達能力,並且無復原可能
而且絕大多數照料責任由家屬負責時
那為了家屬的利益、身體自主權以及個人人生自主權
為何也不讓家屬有逕自代為病患行使安樂死權利的空間?
請問各位
明明現實很多家屬因長照失能眷屬搞到自己身心出狀況,甚至破產以及離婚
那為何即使是偏左的西方自由派目前也很少提倡代理安樂死
最多停在預先安樂死指示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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