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某高中課堂大失控!學生飆髒話吐口水 再把老師打到恐慌症
1.媒體來源:ETtoday新聞雲
2.記者署名:黃宥寧
3.完整新聞標題:北市某高中課堂大失控!學生飆髒話吐口水 再把老師打到恐慌症4.完整新聞內文:
教師荒恐更慘?北市某市立高中一名學生,在數學課堂上與臨時代課老師爆發衝突,過程中不僅2度飆罵髒話,還朝老師吐口水,接著揮拳毆打4下、踢擊下半身,甚至抓扯、勾勒老師頸部,造成老師受傷、上衣撕破及眼鏡斷裂。老師事後提告求償102萬餘元,士林地院審理後,判學生及其母親應連帶賠償10萬4094元。
原告為北市某市立高中數學科專任教師兼某組組長,2024年2月27日下午,因該班導師兼數學教師請陪產假,校方臨時安排原告代課。
老師主張,當時學生小宇(化名)沒有拿出課本,反而在第一排桌上擺放彩色鉛筆及畫紙持續畫畫,他認為已影響授課,因此要求小宇收起畫具。
小宇則解釋,自己當天上午曾與其他老師發生摩擦、情緒不佳,且校方先前曾開會同意,當他情緒不穩時,只要不影響課堂、不製造噪音,可以做自己的事情調整情緒。
法官勘驗現場影像發現,老師回稱「你坐在第1排,會影響到我」後,小宇情緒逐漸升高,先大力拍桌、逼近老師,接著2度辱罵「X你娘X掰」,還搶走老師手中的麥克風丟到講台。
雙方持續爭執,小宇之後以膝蓋頂老師右腳,老師則表示會向教官或學務主任確認校方是否真的有相關特殊處置,並稱「如果有這個特權,那我就道歉」。
未料小宇隨後拉下口罩,朝老師臉部吐口水,原本準備離開教室,卻在聽見老師向另一名教師提到「他說他有特權」後突然折返,以左右手交互毆打老師4下,再踢擊下半身1下,並抓住老師手部、頸部衣領,甚至勾勒頸部。
在場教師及學生趕緊上前制止,不斷要求小宇冷靜,過程中老師上衣遭扯破、眼鏡也折斷。小宇被拉開後仍大吼「媽的,找事啊,自找的」,還比中指、踹門,甚至朝老師丟擲板擦。
老師事後受有後頸部及雙手臂擦挫傷,並因心理衝擊持續接受身心科治療,出現恐慌、焦慮及急性壓力反應等症狀,因此向小宇及其母親提告,求償醫療費3915元、財物損失2萬179元、律師費20萬元及慰撫金80萬元,合計102萬4094元。
小宇及母親則表示,小宇對造成老師受傷深感抱歉,但認為事件並非毫無原因地暴走。被告指出,小宇具有特殊教育需求,校方原本就同意他在情緒不穩時,以畫畫等方式調節情緒;老師未進一步了解,反而持續以「特權」形容,才使衝突升高,因此主張老師對事件發生及損害擴大也有過失,應負70%責任。
士林地院則認為,老師所受名譽、身體及財產損害,直接原因是小宇故意辱罵及攻擊,老師本身並沒有直接造成損害發生或擴大,因此不構成與有過失。
法官並指出,即使代課老師事前不知道小宇的身心狀況,也未能在衝突發生時採取更適合特殊需求學生的處理方式,問題仍涉及校方代課安排、事前聯繫有所疏忽,以及個案管理、輔導機制不足,不能因此把責任歸給老師。
法官也強調,本案固然應由小宇對故意暴力行為負責,但也不應簡單將整起事件化約成「問題學生不聽管教、無端攻擊老師」,而忽略校方行政聯繫及制度面仍有檢討空間。賠償部分,法官准許醫療費3915元、上衣及眼鏡損失2萬179元,另酌定精神慰撫金8萬元;至於20萬元律師費,因並非強制必要支出,因此不予准許。最終判小宇及其母親應連帶賠償老師10萬4094元,另自2024年9月17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5%計算利息,其餘請求駁回。全案仍可上訴。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教師在現場怎麼不能體諒學生?
學生自己也是受害者啊!
是我們的社會生病了
就是因為他們本身是弱勢又受害才會動手打人
身為老師難道不能體諒他們一下嗎?
另外很多人說將特殊生分班
這根本就是歧視與剝奪他們的受教權!
老師是大人,學生本身就是弱勢
對學生本來就要包容些
學生已經夠可憐了,怎麼還去告學生?
--
曾經有一碗熱騰騰的炸蝦飯在我面前,我沒有珍惜,直到涼掉才後悔莫及。如果上天願意
給我一個機會再來一碗,我會把它拿到竹軒去。如果非要我選一個女生送的話,我會選榕
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