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秘書長批「法務部輕忽法官價值」 王世堅:搭擂台簽生死狀看怎麼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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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蕭雅娟/台北即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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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秘書長批「法務部輕忽法官價值」 王世堅:搭擂台簽生死狀看怎麼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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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秘書長批「法務部輕忽法官價值」 王世堅:搭擂台簽生死狀看怎麼打
2026-08-19 13:58 聯合報/ 記者蕭雅娟 /台北即時報導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審查「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關於「判決書簡化」有眾多版本,司法院版本目前送行政院會銜中。司法院秘書長高金枝與法務部次長黃謀信在立委詢答時意見分歧,高金枝嚴正抗議「法務部太輕忽法官的價值」。立委王世堅提醒高金枝,有7成民眾不相信司法判決,信任度3成的不要教訓信任度4成的,司法院、法務部搭個擂台、生死狀簽一簽,看怎麼去打,不要在立法院。
立委沈發惠質詢,2周前有委員質疑法官偷懶不寫判決書,要用毒駕修法交換?司法院秘書長回答,嚴正申明「不是」,毒駕修法行政院送本院,3天就出去了。高金枝說明,有罪判決中被告不一定認罪,簡式審判程序案件的前提是,不是重罪、被告認罪、對檢察官起訴的事實幾乎不爭執,才能適用「宣示判決筆錄」,宣示判決筆錄會寫清楚主文及犯罪事實,此類判決非我國獨創,而是借鏡日本簡化判決,另在我國的少事法、保護令中都能見到。
法務部常務次長黃謀信表示,法務部贊成判決書簡化,但不贊成暫時不寫判決書。對於宣告刑在2年徒刑以下都可以用簡化判決,法務部擔憂造成普遍「輕刑化」結果。
這時,秘書長高金枝回應,「嚴正抗議,法務部太輕忽法官的價值」,其實310條之1的簡化判決到現在沒有發生效用,法官寫判決還是寫的「落落長」判決是「得」簡化,同儕間的競爭是很大的壓力,檢察官不要忽視自己監督的力量,量刑太輕上訴啊。
黃立即表示,「檢察官不會輕忽法官的價值」,法務部認為,應加入法定刑的限制,在特殊的重罪不能用簡化判決,輕罪宣告在2年徒刑以下則是贊成的。
草案310條之2部分,法務部認為,檢察官為了要拿到完整判決書,就會先上訴,法官才寫判決書,那實質上變成送達2次。高金枝又回應,「法務部太輕忽法官了」,以一個簡單的竊盜案件為例,量刑是拘役、被告認罪、對檢方起訴無爭執,量刑是檢察官的責任,不妥適就上訴,這種案件,簡式程序案件的上訴率不到2成。高金枝一再呼籲,法官寫100%判決,上訴率不到2成,如果法官只寫7成判決,一定3成沒有上訴,拜託委員「功德無量」。
黃謀信表示,第一,上訴率低是因為法院判決理由充分記載,檢察官甘願臣服才不上訴,但完全不寫,無從審酌判決心服與否;第二,今天討論被害人影響陳述,很多委員要求要詳細記載被害人陳述,這與今天討論的條文某種程度相扞格。
高金枝立即接話,委員我一定要發言,當案件需要被害人做受害人影響陳述,我相信法官遇到這種案件不可能不寫判決。法官花很多時間寫輕罪的判決,「竊盜2千塊的理由,我看你也不會看吧」,重點是,輕刑又認罪的案件,法官要不要花時間?
立委莊瑞雄表示,「法官心魔沒有拿掉,要推動很困難」,核心問題出在你們內部考核,又擔心外界說你們偷懶,此事不管誰執政,大家給你們支持。莊也問高,為什麼對檢察官有抱怨,舉個實例讓社會大眾知道。
高金枝回答,對檢察官沒有抱怨,只是抱怨他們沒有同意草案310條之2。莊問,宣示判決筆錄可以推,但要讓老百姓知道怎麼被判有罪,可以讓大家看現行的判決書範例,並拿出簡化的範例當「對照組」。
黃謀信指出,草案通過後,大宗的刑事案件都能用宣示判決筆錄代替判決,檢方不知該不該上訴,檢察官、被害人都不知道;這和協商判決不一樣,簡式判決不需要檢察官同意,法官可以直接下決定。
莊瑞雄表示,本來他以為是司法院內部文化問題,別人寫10頁自己不敢寫3頁,但檢方不清不楚,不如提上訴,「司法院、法務部意見分歧」高金枝闡述看法時,黃謀信頻頻搖頭表示有所擔憂。召委翁曉玲建議司法院、法務部提出A、B版草案。
立委王世堅對高金枝表示,「你是好為人師,我很少來到司法委員會,活生生看到,你是當場訓斥法務部,審檢辯三方平等,我不想多想什麼,只是想提醒你,社會上對公職人員信任度,司法院和立法委員是同等級、大概是3成,是公職人員最低的,那就是有7成的民眾不相信我們的司法,當然這是指司法判決;檢察官、法務部的信任度是約4成,信任度3成的不要教訓信任度4成的,兩邊要互相折衷,你們挑個時間搭個擂台、生死狀簽一簽,你們兩邊看怎麼去打,不要在立法院」。
王世堅說,「不是只有法律專業才能進立法院,你剛剛一教訓,我不敢上台質詢,我不是唸法律的,但司法就是讓人民能更理解」。王世堅引用輝達執行長黃仁勳的話,未來人類要有三種能力,第一個是「敘事力」,王直指,要釐清邏輯、精確傳達、核心價值,法律是為人民服務的,要講到人民都能夠懂,「不要那種高高在上,作之君作之師那個方式去教訓其他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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