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照服員聚餐「遭設局性侵」!變態同事強闖逼就範 內褲沾滿DNA
1.媒體來源:
ETtoday新聞雲
2.記者署名:
柯振中
3.完整新聞標題:
年輕照服員聚餐「遭設局性侵」!變態同事強闖逼就範 內褲沾滿DNA
4.完整新聞內文:
新北市一名剛入職照護機構的女子小涵(化名),參加公司同事聚餐後,遭資深男同事阿銘(化名)帶回住處,趁其休息時強行爬上床鋪,不顧小涵伸手推擠、抬腳猛踹抵抗,強行性侵得逞。小涵身心重創罹患適應障礙症,隨即報警並提出刑事與民事訴訟。刑事部分,台灣高等法院判處阿銘3年8月徒刑;民事部分,台北地院審理後,判決阿銘應賠償小涵100萬元。全案可上訴。
假藉經理會到場設局!惡男指侵還喊「借我X一下」
判決指出,小涵與阿銘原本為同一家照護機構的同事。2024年10月14日晚上7點許下班後,阿銘利用資深員工身分,以「部門經理也會到場聚餐」為由邀約剛到職的小涵。小涵基於對同事的信任應邀前往,由阿銘騎機車載往其位於新北市中和區的住處,隨後再至附近老式KTV飲宴,並於15日凌晨返回阿銘住處。
小涵因不願與阿銘同寢,鎖門獨自於房間床鋪休息,怎料阿銘竟萌生性侵犯意,穿著內褲闖入房間並爬上小涵休息的床鋪。小涵驚醒後立即以手推、腳踹等方式奮力抵抗拒絕,阿銘仍憑藉體型優勢壓住小涵手腳,強行出手猥褻,最終性侵得逞,過程中甚至輕薄稱「這麼漂亮,借我X一下」。
身心重創罹患適應障礙症!看見加害人當庭怒敲桌
小涵遭性侵後身心嚴重受創,當天下午前往公司向主管講述事發經過時忍不住當場痛哭,事後更經醫師診斷患有急性壓力反應,以及伴隨混合焦慮與憂鬱情緒的適應障礙症,短時間內前往診所就診多達7次,最後被迫離開原任職公司。刑事案件審理期間,小涵透過法院指認室看見阿銘時,甚至情緒失控大力敲打桌子。
檢警獲報後展開調查,在小涵案發當天穿著的內褲及擦拭衛生紙上,均驗出與阿銘型別相符的DNA採樣,加上醫院驗傷證明載有左手腕瘀傷及陰部撕裂傷,指證歷歷。
刑事判刑3年8月定讞!民事再判賠償100萬元
刑事部分,阿銘於一審時矢口否認犯行,二審高院審理時才改口坦承犯行並表達和解意願,高院考量其犯後態度轉變,依強制性交罪改判處有期徒刑3年8月。
民事部分,台北地院審理時,阿銘雖對刑事判決認定的事實無意見,卻辯稱求償金額過高無力負擔,甚至一度在法庭上叫囂「人在做天在看,她以後會天打雷劈」。
法官審酌阿銘僅為滿足個人慾望,即以強暴方式對小涵性侵得逞,導致小涵內心留下難以抹滅的陰影,並考量兩造的學經歷、經濟狀況,認定小涵求償100萬元實屬適當公允,判決阿銘應全額給付10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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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4 年度 侵訴 字第 31 號判決 114.11.24
臺灣高等法院 115 年度 侵上訴 字第 24 號判決 115.06.09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5 年度訴字第 377 號民事判決 115.06.12
爬上原告當時休息之床鋪後,不顧原告驚醒並以手推、腳踹等方式抵抗表示拒絕,仍以身體壓住原告,並以舌頭舔拭原告下體,以手揉摸原告胸部、下體,更將手指插入原告陰道內,被告並於過程中稱:「妳這麼漂亮,借我摸一下」等語,以此強暴方式對原告為性交行為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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