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又執行死刑啦
早上日本又執行死刑啦
今天上午,日本法務省對58歲的死刑犯高見直執行了死刑。高見素直2009年在大阪縱火焚燒一家彈珠機店,造成5人死亡而被判死刑。這是高市執政以來執行的首例死刑。
法院認定犯案理由:「因找不到新工作,感到生活陷入困境,遂決心犯案以報復社會大眾。」
高市執政第一次執行死刑
有沒有八卦
日本法務省也有召開記者會,說明這件事:(以下內容經人工智慧編譯,並手動進行檢查、修正)
平口洋 法務大臣:
今天對高見素直執行了死刑。
關於犯罪事實概要,被告在休息日時,於顧客擁擠的大阪市內某柏青哥店內,朝地板潑灑汽油,並丟入點燃的火柴縱火,致使柏青哥店全毀,同時造成店內顧客及員工等五名受害者遭燒灼身亡,並致十名受害者受有灼傷等傷害而未遂。本案為在現住【有人居住的建築物】建造物縱火、殺人及殺人未遂等案件。
本案係經過縝密計畫與準備,意圖無差別燒死多人的極其殘忍罪行。被告將因爆發性燃燒的火焰與濃煙、且毫無過錯的多數顧客與員工捲入其中,奪走了多達五位受害者的寶貴生命,並造成從火場逃生的十名生還受害者受有包含留下後遺症在內的輕重傷,產生了極其重大的後果,給社會帶來巨大衝擊與恐懼感。
被奪走生命的受害者所感受到的痛苦、恐懼與遺憾難以估量。遭受重傷的受害者們也承受了巨大的痛苦與恐懼,必須忍受創傷生活下去;而受害者家屬們心中的悲痛亦深不可測。本案在法院經過充分審理後,確定判處死刑。基於上述事實,我作為法務大臣,在慎之又慎地進行檢討後,簽發了死刑執行命令。
媒體提問:
讀賣新聞 高野:
關於死刑執行,距離上次執行已過去約一年二個月。期間,上屆國會通過了檢討再審制度的修正法案等。在這樣的情況下,請教選擇在此時期執行,以及選擇高見死刑犯的原因。此外,請問今日死刑執行後,目前定讞的死刑犯人數是多少?
法務大臣:
關於您詢問為何選擇在此時期對高見素直執行死刑,涉及個案死刑執行判斷的事項,我無法回應。
在此基礎上,就一般論而言,關於死刑執行,並非選擇特定時期進行,而是針對各個案件進行充分審查與慎重檢討後,簽發死刑執行命令。這次也是在慎之又慎地檢討後簽發了執行命令。至於所詢問今日執行死刑後確定死刑判決的人數,截至今日,就法務省所掌握的人數為一百人。
NHK 高野:
關於本案,該名死刑犯先前是否處於申請再審的狀態?
法務大臣:
我無法回應。
朝日新聞 二階堂:
大臣是在何時簽發本次的執行命令?另外,關於絞刑的違憲性曾產生爭議,且在一審的裁判員裁判中,市民也參與了針對絞刑的審理並作出判斷,這是首例。關於本案曾就絞刑的違憲性進行爭議,您有何看法?此外,關於繼續將絞刑作為執行死刑的手段,您有何看法?是否有檢討調整的打算?
法務大臣:
我在執行命令書上簽署的時間是令和八年八月十八日,也就是前天。
關於以絞刑執行死刑一事,目前法律規定以絞刑方式執行。關於此執行方式,最高裁判所的判決曾指出,無法認定我國目前採行的絞刑方式相較於其他方式有特別殘虐且不人道的理由,法務省亦持相同看法。
關於死刑執行方式的變更,目前並無特別檢討調整的打算。
共同社 森江:
剛才提到了簽署命令,首先想請教大臣在簽署時的心境;另外,請教除本次被執行者外,其餘死刑犯的平均收容期間為何?
法務大臣:
毋庸贅言,死刑是剝奪人生命的極其重大刑罰,因此在執行時必須抱持慎重的態度。
同時,在法治國家中,已確定的裁判必須嚴格執行,這也是理所當然的。特別是死刑判決,係法院對犯下極其凶殘且重大罪行者,在經過慎重審理後所宣判的結果。因此,作為法務大臣,應尊重法院的判斷,依法定程序慎重且嚴格地處理。今日的死刑執行,即是在考量這些因素並經過慎重檢討後,簽發了死刑執行命令。
另一個問題,關於目前收容於刑事機構中的一百名死刑定讞者的平均收容期間,約為十七年五個月。
朝日新聞 二階堂:
過去曾有法務大臣親自到場見證執行,請問您這次是否有到場見證?另外,圍繞死刑執行告知的時間,有訴訟認為當天告知屬於違憲。請問這次是在何時進行告知?此外,關於告知的方式,您的看法為何?
法務大臣:
關於對本人進行死刑執行的告知,是在執行當天、執行之前進行。這是因為若在執行前提前告知本人,擔心會破壞其情緒安定,反而可能給予過度痛苦等考量所致。我並未到場見證死刑執行,當時人在家中。關於執行場地,上任後曾前往東京拘留所巡視。
朝日新聞 二階堂:
您上任後是否曾巡視過執行場地?若有,當時心中有何感想?作為法務大臣有何感受?此外,關於死刑制度,有聲音認為應該暫時停止執行,設置暫緩期,在此基礎上進行全民討論,海外也有採取此類做法的先例。未來關於死刑制度的存廢,您認為採取何種討論方式較為妥當?另外,關於死刑的存廢,您目前的看法為何?
法務大臣:
上任後我曾造訪東京拘留所,並巡視了執行場地。執行場地是執行死刑這一最重刑罰的嚴肅場所,讓我再次深感自身立場的沉重。
死刑制度的存廢關乎我國刑事司法制度的根本,是極其重要的問題。應在充分考量國民輿論的同時,從實現社會正義與維護治安的觀點出發,慎重進行檢討。多數國民輿論認為,對於極其惡劣凶殘的犯罪,採取死刑是無可奈何的;考慮到凶惡犯罪至今仍屢禁不息的情況,對於犯下罪責極其重大的凶惡犯罪者判處死刑,亦屬無可奈何。
無論如何,關於死刑的型態,關乎我國刑事司法制度的根本,若多數民眾感受到其必要性並參與討論,從廣泛的角度進行討論才是適當的。
每日新聞:
剛才提到截至目前死刑定讞者為一百人,請問其中正在申請再審的人數有多少?
法務大臣:
截至今日,據法務省掌握的情況,死刑定讞者中正在申請再審者為四十三名。
朝日新聞 二階堂:
關於死刑制度,有指出現階段若要深化國民討論,資訊公開仍顯不足。請問您對目前的資訊公開方式有何看法?未來是否有進一步公開資訊的必要性?
法務大臣:
就一般論而言,為了獲得國民的理解而推進資訊公開是相當重要的。然而,若將涉及個別死刑執行判斷的事項予以公開,恐有損及處於等待執行狀態的死刑定讞者情緒穩定之虞,因此需要慎重處理。
因此,我認為將公開範圍維持在現行狀況,即超過姓名、出生年月日、犯罪事實、執行地點以外的事項不予公開,是適當的做法。
共同社 森江:
關於本次執行,省內的檢討是從何時開始進行的?另外,在社會對法務及檢察機關產生不信任感的情況下進行了本次執行,請問您對此有何看法?
法務大臣:
關於省內對執行的檢討,由於設有專責人員,可以說是全年無休,三百六十五天、二十四小時都在進行。
至於其他涉及個別死刑執行的內部程序事項,我無法回應。
關於您的第二個問題,這基本上是兩碼事。法務及檢察機關最近發生較多醜聞,這一點我很清楚,對此真的感到非常抱歉。然而,死刑的執行係基於法院公正的裁判而進行,因此我認為這與上述問題是不同的。
就表面上看來,似乎幾經了諸多嚴謹考量,因此不能說做得太過馬虎(雖然當地也有倡議「廢死」的團體存在)
同時檢視其發言內容,似乎沒有特別之處存在,大多都有就事論事,這樣的美德理應值得讚許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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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つ光(光はまた)、空に堕ちる 望むだけの、熱を捧げて
死に逝く星の、生んだ炎が 最期の夢に、灼かれているよ
嘆き光、波にのまれ 痛みの中、君は目醒めて
傷つけながら、出来る絆が 孤独を今、描き始める
崩れ落ちゆく、過ちの果て 最期の夢を、見続けてるよ
——西川貴教《ミーティア》(『機動戰士鋼彈SEED DESTINY』插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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