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副署權只能制衡總統?東吳教授反嗆趙少康:越外行的人喊越大聲!
快新聞/副署權只能制衡總統?東吳教授反嗆趙少康:越外行的人喊越大聲!
民視新聞網
即時中心/廖予瑄報導
張嘉尹談副署權:不能認定「只能制衡總統」
張嘉尹指出,目前主張副署權「只能」制衡總統的論述,多半是從歷史或比較憲法角度出發,但這些說法不足以直接作為台灣憲政制度的解釋依據。他認為,歷史上副署權如何設計,最多只能證明當時的歷史事實,不能在忽略台灣現行憲政制度及當前政治情勢的情況下,直接套用到今日;至於比較其他國家的憲政制度,也只能證明特定國家的憲政制度如何運作,「不足以作為我國憲制解釋的指導原則。」
比較法解釋,想用就拿來用,不想用就不拿來用???
意思就是,不要管副署制度訂定的目的,也不用管體系解釋,
反正現在局勢我需要用,就可以用。
張嘉尹進一步分析,歷史論據與比較憲法論據之所以不足,關鍵在於2個問題沒有被充分處理。第1、台灣與特定外國憲政制度,在什麼程度上可以相提並論?第2、若在台灣的憲制及當前具體的憲制處境下,採取一種偏頗而片面的描述,就可能在面對實際憲政案件時得出錯誤結論。
我國制度跟外國制度不同,那是兄弟獨創的憲法解釋嗎?
不管這個制度在憲政體制上設計目的,
反正想用就拿出來文義解釋的用? 這跟國文老師解釋憲法有何差別。
我國憲法副署制度訂定當下,就是行政院長要經過立法院同意當下,
當時憲政很明顯就是內閣制,行政院長的民意基礎來自於立法院。
國會→授權行政院長→制衡總統。
怕你總統亂公布法律、命令等行政院長要執行,所以給一個行政院長副署權去審核。
憲法也規定在第4章總統章節,就是規範總統與行政院長關係,
跟立法院一點屁關係都沒有。
副署權設計就是比較行政院長去監督制衡總統的。
反過來,只要一點點法學邏輯,
都能預見把副署權解釋成監督立法權會怎樣。
立法權是要來拘束行政權的,這也是人治社會進步到法治社會的ABC
結果行政權可以去決定這個法生不生效.......
那立法權還存在個屁.......
台灣的公法學者,要把台灣搞成獨裁國家吧。
正常民主國家是民意優先,依法審判、依法行政。
結果台灣?
司法院直接把立法權當空氣,
行政院可以一票否決立法院決定。
三權合一,這不是獨裁,怎樣才是獨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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