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八卦
💨 剛冒煙
❓
司法獨立跟司法不受監督,差別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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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獨立辦案,跟司法不受鄉民指指點點,這個差別是在哪裡?
問了AI,GPT說:
司法獨立的核心是「判斷不受指揮」;不是「行為不受監督」。
例如法官審一個政治人物案件,總統、部長、政黨、媒體、上級法官都不能命令他:「這個人一定要判有罪/無罪。」
檢察官依法偵查時,也不應因政治壓力而扭曲證據。這是司法獨立要保護的東西。
但法官、檢察官仍然受到很多層次的約束:
程序監督:有沒有依法搜索、羈押、調查證據、給當事人辯護機會。
審級救濟:判決如果法律適用或事實認定有問題,可以上訴,由上級法院審查、撤銷或發回。
職務監督與懲戒:如果涉及怠惰、違反職務倫理、重大違失,可以進入評鑑、懲戒等制度。
刑事責任:如果不是單純「判錯」,而是收賄、偽造證據、洩密、枉法等犯罪行為,司法獨立並不是刑事豁免權。
公開與社會監督:判決理由原則上必須能接受法律共同體、媒體、學者與公眾檢驗。
請問有卦嗎?
感覺司法人員,跟我認知的公平、正義,不太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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