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熊毀損日本國寶判決出爐 「拘留+罰款
記者林秭渝/台北報導
「五熊」蔡宜臻涉嫌在日本奈良藥師寺國寶「佛足石」潑灑液體遭日方移送偵辦,根據日本《文化財保護法》第195條,若涉及損壞、毀壞或藏匿文化財,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萬日圓以下罰金,最終刑責仍待司法調查與判決。今(3日)有網友根據朋友圈透露,知情人士表示五熊判決已經下來了,截至截至截稿前,經紀人尚未回應。
連著來談:
6.備註:
沒有判太輕?沒有附帶終身禁止入境日本?沒有影響台灣人聲譽?
→ flymyfinger: 犯後態度良好? 36.231.109.60 09/03 14:22
目前的問題是,日本媒體尚未報導這事,單方面的消息還需待有日籍人士確認了,才好繼續追
至於所提的這些問題,一個一個講:
一、犯後態度也是在日本刑事法律中會考量的,跟台灣的作法一樣;而目前古物都已經修復好了,這早是不幸中的大幸了
二、要終身禁止是不可能的,但:
(一)如果「在其他地方也潑過油」說法屬實,且警方真的查到存在其痕跡,才會以「可能再次實施犯罪」為由,永久限制
(二)以目前的行為來看,會被限制至少五年拒發「上陸許可」,這是正常的;且就算管制期間終了,也不一定代表未來再入境時,會得到自動放行,在申報資料採嚴
格審查認定的情況下,五熊還能「說謊」的話,後果可想而知
三、「聲譽」也是潛在的量刑因素之一,但世事無絕對,不能只用單一的目光看待
且這又不像早前被臺中地檢署追加起訴的陳昱瑄,被抓包對駿昌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實施詐騙,同時能持續性渾然不知
因此這些事情還是等日媒有傳出後(相信到時會有影片證明),再來深入探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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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羨人間琢玉郎,天教分付點酥娘。
盡道清歌傳皓齒、風起,雪飛炎海變清涼。
萬里歸來顏愈少、微笑,笑時猶帶嶺梅香。
試問嶺南應不好,卻道:此心安處是吾鄉。
——【北宋】蘇軾《定風波・南海歸贈王定國侍人寓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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