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書瑤遭指「超級惡鄰」撕社區公告 控管委會洩監視器畫面吞敗
這個應該管委會反過來告毀損才對
撕毀布告難道就沒有毀損罪的問題嗎?
都知道是誰撕毀的了
這個告下去管委會肯定是贏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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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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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書瑤遭指「超級惡鄰」撕社區公告 控管委會洩監視器畫面吞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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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違者刪除(政治類水桶3個月),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可詳看版規藝人郭書瑤去年被媒體爆料是「超級惡鄰」,撕下社區張貼的欠繳管理費等公告,郭書瑤不滿社區監視畫面外洩,控告管委會副主委涉嫌非法蒐集、利用個資,台北地檢署調查認為,當時副主委為了調查誰撕走公告,所以請人把監視畫面傳到管委會群組,無法得知是誰將群組內畫面外流,因此以罪嫌不足等理由,處分不起訴。
《鏡週刊》2024年5月27日報導,郭書瑤被社區鄰居指控積欠4萬9千多元的管理費,另外網購包裹推放在大廳公共空間,管委會2度在社區電梯口張貼公告,分別是催促住戶繳清欠費、限期清空包裹,結果公告都被郭書瑤擅自抽走。
郭書瑤當時回應:「因為工作忙碌、常常飛海外工作,不在台灣,而疏忽沒有把日常生活事務處理好,但無暇不是理由,我已深自檢討,用最快速度處理完畢。」郭書瑤對自己的行為表達歉意的同時,也認為媒體取得她抽走公告的影像,是她在社區內活動的私生活資料,不應曝光,親自到台北地檢署提告社區副主委違反《個資法》。
檢察官調查認為,事件起因於郭書瑤未如期繳納管理費、包裹逾時未領,管委會張貼公告勸導,郭書瑤看到公告後自行取下,管委會副主委為了瞭解公告不翼而飛的經過,才請幹部幫忙調閱監視畫面,並上傳管委會群組,目的是在處理社區公共事務,保障住戶權益,不能因此就認為是副主委把畫面提供給媒體爆料,因此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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