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到失明、長短腳 逃走抓回囚虐2年半/作家王薀又爆率眾私刑女信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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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記者署名:記者劉詠韻/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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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因精舍命案 一審判12年
本名王江鎮的知名作家「王薀」,犯下精舍蔡姓女會計命案,被一審法院判刑十二年。未料他又被台北地檢署查出涉犯同樣駭人的變態囚虐女信徒案,一名跟隨他逾廿年的蔣姓女信徒,僅因疏忽維護王的房舍,不僅舉債賠償,還被拘禁二年半,長期遭毆打、限制睡眠和如廁,強迫進食至嘔吐和灌下整罐辣椒醬等,蔣女逃走被抓回,再被打到左眼失明、骨折、髖關節毀損,導致雙腿長短不一;台北地檢署昨再依加重私行拘禁致重傷等罪,起訴王男等七人。
消業障包裝私刑 7人起訴
承辦檢察官廖維中認定,王男以宗教紀律及「消業障」包裝私刑,包括核心幹部幹子昀、姜芃妤、梁碧茵、吳慧珠、吳傍丹及愛爾蘭籍的信徒施惟哲,均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疏忽維護王的房舍 背巨債
檢警追查,蔣女二〇〇四年加入團體,長期替王處理住處清潔、飲食、接送及房產維護等事務;王離婚後,蔣女一度疏於整理房屋,造成住處漏水、發霉及磁磚翹起。她為求王原諒,不僅負擔修繕費,還向親友借款、以保單貸款籌錢,背負鉅額債務。
王男仍認為蔣女犯錯嚴重,自二〇二二年起指示信徒將她拘禁在台北市大安區讀書會的狹小儲藏室,廿四小時派人看守。蔣女洗澡、如廁均須請示,次數也遭限制,有時只能使用塑膠袋或包尿布;她睡在紙板上、以尿布當枕頭,不能自由使用手機,與家人通話也須開啟擴音接受監聽。
王等人另以「研討」為名,迫蔣女下跪,輪番辱罵、毆打、踢踹、拉扯頭髮及重摔在地,還曾逼她一天吃下十罐八寶粥,直到嘔吐,並吃下整罐辣椒醬。
蔣女曾試圖逃離,遭幹部吳傍丹抓回,再由其他信徒圍毆,造成右側股骨頭骨折、髖關節半脫位,左眼也因遭多次掌摑、延誤就醫致失明。眾人明知她無法站立仍未送醫,直到去年三月手術時,股骨頭已被吸收,雙腿長度相差五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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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加重私行拘禁致重傷 這樣會判多久?不知道有沒有法律人能講一下行情
現在這種恐怖案件好多 應該判決要符合社會期待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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