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檳榔攤遭開槍畫面曝!建設股東尋仇1挑4 反遭打瞎命危
1.媒體來源:
中時
2.記者署名:
中時林冠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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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檳榔攤遭開槍畫面曝!建設股東尋仇1挑4 反遭打瞎命危
4.完整新聞內文:
台中市大甲區民國113年2月發生一起開槍暴力案,一名林姓建設公司股東因為在某檳榔攤鬧事,遭高姓老闆毆打教訓,結果林男持雙槍尋仇連開兩槍,高姓老闆、高男、郭男與陳男4人反擊,將林男打趴在地猛踹,釀成林男左眼失明,醫院一度發出病危通知,台中地院比對4人涉案情節,依共同犯傷害致重傷處郭男、陳男2年,高姓老闆、高男則無罪,可上訴。
據判決書指出,林男113年2月25日1時左右,突然走進檳榔攤打算入內休息,過程中與梁姓員工爆發爭執,林男憤而徒手毆打梁姓員工頭部、身體,梁姓員工也通知高姓老闆到場,高姓老闆不給林男面子與其互毆,林男為了教訓復仇,回家拿兩把槍、子彈23顆,再返回檳榔攤。
同日約3時45分,郭男、陳男、高姓老闆、高男與其他友人,正在檳榔攤內飲酒、聊天與休息,林男一下車就先連開2槍,但進入屋內後第三發卡彈,高姓老闆、高男、郭男與陳男見狀立刻上前,高姓老闆用酒瓶丟林男臉部使他倒地,郭男則用腳猛踹頭部及全身,陳男用酒瓶、徒手攻擊,高男用鏟子敲擊一下。
而林男遭到4人聯手痛扁,受有創傷性硬腦膜下出血、顱骨及顏面骨閉鎖性骨折等全身傷勢,負責治療的光田醫院一度發出病危通知,經過長期追蹤,林男的左眼視交叉前之視神經完全無反應,就此失明,台中地檢署也分別對林男以及高姓老闆4人提起公訴。
台中地院一審時,郭男與陳男否認有重傷害犯意,辯稱林男左眼瞎應該是高姓老闆丟酒瓶導致,不過法官勘驗監視器畫面,並比對被告與證人的供詞,認定林男受傷是郭易赫、陳國晉主要且密集攻擊導致,堪認二者間具有相當因果關係,依共同犯傷害致重傷處郭男、陳男2年,可上訴。
至於高姓老闆與高男部分,法官認為高姓老闆為維護自身及在場人生命,臨時拿起現場目視可及的酒瓶丟擲,隨後無其他傷害林男行為,核屬必要防務,尚無過當,另外高男僅使用普通力道持鏟子敲打林男一下,難認林男傷勢是高男所為,兩人諭知無罪,可上訴。
遭另案殺人未遂起訴的林男,台中地院一審依非法寄藏制式手槍罪處5年8月、併科罰金10萬元;傷害罪處4月得易科罰金;持制式手槍於公共場所開槍射擊罪7年4月、併科罰金10萬元。合併應執行期8年、併科罰金14萬元,台中高分院二審維持一審見解,同樣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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