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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陸未登錄報備重罰5萬元 旅行社轟根本有病:已有旅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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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業管理規則第 53 條
交通部觀光署為督導管理旅行業,得定期或不定期派員前往旅行業營業處所或其業務人員執行業務處所檢查業務。
交通部觀光署除前項檢查外,基於調查事實必要時,得命旅行業或其執行業務人員提出之業務有關報告及文件,並據實陳述辦理業務之情形。
旅行業或其執行業務人員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前二項之檢查及調查,並應提供必要之協助。
法源依據就是這個,
要什麼資料都是黨說了算,
因為只能管到旅行業,所以個人才不受拘束。
請支持黨,2028完全執政,就能保護全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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