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八卦
💨 剛冒煙
❓
賓士男輾死護理師,是正確的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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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錯了
這表示他在犯案當下精神狀態是非常穩定
關於有什麼精神病史當擋箭牌通通都無效
他會面臨的是過失殺人(第一次)
加謀殺故意殺人罪(第二次)
喔,不過這裡是司改大成功的台灣
他大概因為精神病史判無罪或得易科罰金
繼續開車殺人
※ 引述《Fortran (Fortran)》之銘言
: 如題
: 本肥小頭好奇
: 賓士男只是做出最有利的決策
: 如果她沒死,要賠高額照護費
: 死了,就幾百萬而已
: 而且也沒死刑,輾死她是對的
: 我說完了 誰反對?
還有一種可能
1. 先要看第一次是否己死亡: 則過失致死
2 再次輾壓 : 頂多算毀損屍體。6個月以上5年以下
兩個加起來….
這種意圖那麼明顯要你死,結果還要繳稅養(教化)他。然後出來,駕照都沒了仍會照常開車,照常當馬路殺手…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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