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韓國除了半導體還有K-pop 台灣沒有?
還是再次來講韓國影視音
畢竟這是我當初的博士論文研究動機(比較台韓政策目標差異)
K-pop也好 韓國電影電視甚至內容產業
核心是建構在金融槓桿系統之上
台灣整天把投資跟補助混淆 說韓國政府也有補助
就舉之前韓國對中高預算商業電影支援條例
人家是電影振興委員會底下的電影振興基金KOFIC跟韓國風險投資公社KVIC共同成立投資基金然後民間業者成立GP來負責營運
公部門投資擔任LP規模不得超過該片總製作預算30%
(反觀 功夫 製作費2.65億 政府砸了1.53億進去...)
重點是 這是「投資」 公部門的錢 是股東 不是散財童子
而且只要有被投到的標的物 你每個月去KOFIC官網都看得到財報
才不會像台灣文策院投個別公司還烏鴉鴉一片 還跟你說這是原則上不能公開 涉及營業機密人家用影像專門投資基金在操作尋找有商業價值的標的物(是一大筆錢再去分散風險投十來個電影項目)
每個GP為了該基金能在公開被監督之下 必須努力維持投資績效
台灣呢 我們是文化部 文策院 找一些你認識我 我認識你的專家 然後投單一公司 反正不看這個公司未來手上有多少好項目 只看過去好像還可以 就全部梭哈進去
韓國直接限制你 用規模等方式分類
你是獨立電影 藝術電影 小眾的 ok 我公部門成立更小的基金 用低預算投資你 也幫你在假設市場不行 優先風險兜底 畢竟你是弱勢
但你一開始就要走中高預算商業大眾電影 那我公部門就只能投有上限的投資 而且你賺錢我也要當股東回收
這樣整個資金池才會正向發展
台灣呢 就看看九把刀就好了 同時拿扶持性質的輔導金 還拿商業投資性質的國發基金 這是甚麼鬼自我定義?
台灣這些被人家說靠吃納稅錢要飯的 還會氣到說你不尊重文化人
韓國這些創作者 沒在跟你被摸頭的
我指導教授當年是奉俊昊 朴贊郁的製片人
他們可以同時拿CJ或是Lotte大財團的投資
也拿了KOFIC的公共基金投資
拍片照樣嘲諷當權政府無能(他們這些創作者當年還是街頭學運世代 也是進步派支持者)但你進步派喪權辱國開放美牛進口 電影保護政策被美國踹爛
他們照樣上光化門抗議 拍片罵自己人罵更兇 甚至連自己人的文化部公署照樣衝撞(他們至今都有案底XD)
韓國影視除了血腥暴力狗血以外
更多的時候是創作者那怎麼辦? 當然就是學美國好萊塢那套類型方式包裝故事外殼 裡面再夾帶私貨但台灣現在光看企劃slogan 不跟你講商業類型 直接講意識形態..... 我當觀眾為何要這麼自虐進場被你洗腦說教
台灣要能真正有意識這是商業行為而不是文化保護要飯
台灣的流行文化產業才或許有一點點機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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