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陳佩琪:法官就是主宰我們命運的撒旦…
1.轉錄網址︰
https://www.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 42.轉錄來源︰
陳佩琪臉書
3.轉錄內容︰
老公中午沒吃飯就跑出門了, 一副不想麻煩我動手煮飯的的樣子, 看似體貼, 其實是發現自己小腹有突出去的傾向, 有想到要自我節制一番了。 中年後請大家多注意自己有否代謝症候群, 肥胖是所有代謝症候群的危險因子…
反正他出門了、也管不到我了, 就是我寫臉書的自由時間,剛突然發現我臉書沒用過標題耶, 今天破例一下, 拿一段『吊車輾斃女護校生案』中的法官講的一段話、來當今天臉書的標題,因為這法官實在講得太好了,太貼切了, 早餐時間和先生聊到這個, 他跟我一樣,點頭如搗蒜,也是笑到不能自已…
「你講你的,我判我的…」、「你可以把你的訴求講出來,我就是全部封殺啊…」
講得太好了,真的是心有戚戚焉…
大家還記得否,在先生案子中的法官,當時一再羈押、延押我先生的理由是什麼,竟連父親生病和告別式也不放過他,理由就是說要『詰問證人』,結果呢,在一開始開庭時,就很興奮地先傳了兩名柯黑當證人(林欽榮和苗博雅),要傳柯黑,當然是檢察官申請,不用說,法官當然也同意,柯黑答案也如同他們要的甚為滿意,問完後,法官說要繼續羈押、延押他們一干人,因為要『詰問證人』啊, 還沒問完哩(其實我幫法官你說實話啦,你們就是要『押人取供、關人逼供』啦) ,只是後續叫來的證人都說市長『沒施壓、沒指示、沒介入』,哇,不是他們要的證詞哩,怎麼辦呢?今天這樁『吊車輾斃女護校生案』中的法官就跟你們講方法了,就用『不理、不睬、無視』這招就好了,我們的律師專業地跟我說:「法官不鳥可以啊, 但要寫出理由來啊!」但這法官就是『不鳥、不採、不寫』,跟蔡媽媽遇到的法官實在87像,「你講你的,我判我的…」、「你可以把你的訴求講出來,我就是全部封殺啊」,哇哈! 真是講大白話, 講得太好了,應該過去雙方就是互相認識的好麻吉、哥倆好…
看到馬英九三中案的最後的判決出爐, 滿腦子在想, 先生官司的司法正義何時到來呢?
臺灣高檢署主任檢察官陳宏達表示:『重大政治案件若欠缺足以穿透合理懷疑的直接證據,起訴後即使“特定媒體”支持,最後仍可能在審判中被嚴格打臉。當政治案件進入刑事司法,最終考驗的不是「政治期待」,而是「證據要求」;不是「輿論聲量」,而是「事實法理」。必須嚴格證明行為人當時具有違背任務、圖利或損害本人利益的主觀犯意,並且證明交易條件與損害間具有因果關係。』
把三中案的『賤賣』兩個字、換成經京華城的『圖利』兩字來解讀,也毫無違和感啊,更何況先生在這場圖利罪的司法大戲中,完全是交給專業人士來處理的, 從頭到尾『沒介入、 沒指示、 沒施壓』,當時他整天忙著在外防疫,結果兩年後竟然被綠共主導的司法抓去關、然後荼毒他一年,對比今天高檢主任檢察官講的論述, 你們這些人聽了能不汗顏嗎?
是的,要把證據先找好,不是滿腦子的政治思維和擊垮政敵的意圖來辦案,請問你們事前到底掌握了人家什麼圖利和貪錢的證據、然後破門前來搜索?不是做夢發發想(林俊言說眾望基金會950萬企業捐款是貪證33項),就跑到人家家裡來亂亂搜一通,然後發現沒證據了,就再轉丟給柯黑、綠媒繼續黑、繼續打,冷錢包不就是這樣下的產物嗎?
請問你們是有事前掌握沈慶京用冷錢包給我們什麼比特幣、乙泰幣嗎?請問林俊言,「眾望基金會」基接受企業家950萬捐款,到底是犯了什麼罪?請問唐仲慶,先生第一次選總統,你說賣小物和演唱會所得的錢都要申報政治獻金,那請你發一張公文來、叫我們去申報就好了, 有需要羈押李文宗和我先生一年嗎? 後來發覺李文宗根本在京華城案時都沒在市府工作, 趕忙用木可公益侵占把他判個幾年罪的,我要跟大家講, 木可公司的錢都還在木可公司的帳裡面, 沒人動用它, 沒人侵占它,賣小物的錢和演唱會門票收入,若要申報,寫張個公文來就好,不思此途,竟用司法的意圖『貪汙、侵占』的罪名, 羈押我先生和李文宗一年不放,真是夭壽無良的台灣司法,請問紅共會像你們如此惡毒這樣搞嗎?
哪一天我要把林俊言搜索票上寫的和調查局的調查報告全部都公布上網 ,我看看你們要怎樣自圓其說,先聲明一下,調查局是目前在我先生的官司當中尚未淪陷的一個司法單位…
當時拿這些偵查不公開、然後外洩資料(都是刻意丟些沒證據的黑資料)給這些柯黑、名嘴打我們的檢察官,到現在都還沒有被起訴和抓去關呢,青鳥說我們可以去告他啊, 其實先生的律師是有送林俊言瞎掰的豐功偉業和不正訊問的證據去『檢察官評議委員會』申訴了,但他們連鳥都不鳥,請問我還能去『北檢』告『北檢的檢察官』喔, 上次去告許富舜,結果竟然遇到唐仲慶,哇哈,不是碰到姜長志, 就是遇到唐仲慶,請問我是要去北檢告什麼?告他們自己人? 要他們辦自己人?
沒辦法告, 還有一理由啦,說實話,北院扣押我們七千萬, 最近監察院再來要幾千萬的, 我們已經花千萬以上的律師費了,先生賣掉了他名下可以賣的不動產,又跟人借了幾千萬,是沒錢再打官司了…
告也告不贏,除沒錢外,更氣的是又加上我那笨老公就是容易受騙, 2025年有律師義務幫他告鍾小平毀謗,結果在2025年他生日那天開了這個官司的毀謗庭,律師跟他說鍾小平那種人不要跟他合解,和解了,他仍會繼續汙蔑你,就算要和解,也要等他出來公開道歉後才能撤告, 結果呢, 我那笨蛋老公,生日那天心情大好,還說開庭的那法官人很和善(想也真是可憐, 被當賤人賤狗、輕賤習慣了,整年沒遇到什麼態度和善的人, 突然有和顏悅色的法官出來說項, 就被感動到不能自已, 其實我是覺得法官只是不想判這種官司啦,他不想惹這麻煩,才和顏悅色要我先生跟鍾小平和解) ,於是就當庭撤告鍾小平, 結果呢, 鍾小平腳還沒踏出北院,人都尚未離開法院門口,就找一堆記者來高聲擴談續罵我老公...
先生去年9-8日回家後,我是很心疼他的苦難,唯獨這一件, 一想到就想再臭罵他一頓, 政治圈混一段時間了, 還沒認清鍾小平這種人,竟還撤告哩…
檢察官跑來家裡亂亂搜,除事前完全沒證據、沒準備外,也不把我背景職業搞清楚, 看到幾個發黑的牛皮壓鱷魚紋包包:『啊!陳女士,陳女士, 妳這麼有錢喔, 能買這種包包啊?』 心想我幹37年的醫生了, 帳面上少說也賺過上億的薪水了,我買這種幾千元的包、也要被你們懷疑羞辱? 還有啊, 搜到我要去美國(2024-8-30晚上預期去美國)前兩個禮拜換的幾千塊美金,也如獲至寶:『 誰幫你換的?』聽到這句話真的愣住了,實在莫名其妙, 家裡的財都是我在理的,帶小孩出國玩, 不是我去換, 那是誰要去換? 後來想想,才知道檢廉問這句話、是懷疑沈慶京或他公司的人幫我換的,要懷疑人家,請要事先掌握證據、要先做功課啦, 不是到人家家裡亂亂搜, 一個皮包, 幾本存摺, 連出國換匯都拿來當貪汙辦,典型的沒證據下為打壓政敵的辦案搜索手段…
我們台灣司法怎麼會淪落到這種地步的?高檢署主任檢察官陳宏達說辦政治案件,還是要“證據要求”和“事實法理” ,不是“輿論聲量”和“政治期待”,北檢檢察官和這個
案子的合議庭法官,您們聽到了嗎?
臺灣有段時間告醫生很盛行, 那段時間若醫生執行業務時、病人結局不好, 醫生幾乎都會挨告, 就算病人沒怎樣, 但只要臨床上和人溝通時嘴秋,也會惹到家屬,有些不是到醫院公關室投訴而已, 甚至還會告你、告到讓你跑法院跑不完的…
為什麼台灣檢察官和法官執行業務時、做什麼都不會被告啊?而醫生執行業務結果、讓人不滿意就常挨告?我不是那種收受賄絡、被抓到的那種,而是指他們執行業務時、明顯有瑕疵讓人詬病的地方, 為何他們都不會被告啊?
嘴秋的法官是怎麼樣表現自己嘴秋的?引述最近新聞寫到的,女同學母親在法庭上哭著問法官:「我女兒白死了嗎?」法官當庭冷回:「對啊」,後來法官再問:「妳真的有這麼傷心嗎?」蔡母傷心地回答:「難道你沒有小孩嗎?」法官回應:「妳是拿槍指著我的頭,威脅恐嚇我要給妳要的數字嗎?」說實在的 ,你去問任何一個醫生,看有沒有人敢這樣對病人講話的?在台灣社會,法官果然是上帝, 是不可褻瀆的神?先生官司中,法官就是主宰我們命運的撒旦…
4.附註、心得、想法︰
要法官理你們的話。就在二審好好辯護啊?
法官有什麼理由理會你在臉書上的喊話呢?
再來,檢查官沒有查到透過眾望或是透過冷錢包來行賄又如何?
最終起訴書上的提出的是其他行賄途徑啊。
難道檢查官要自己打自己巴掌,把自己確認不成立的項目列為證據嗎?
至於什麼先生第一次選總統,不小心沒有把木可收入登記在政治獻金的話就別提了……
柯文哲之前選了兩次總統耶!
而且明明柯文哲就是有以肖像權授權名義從木可收了450萬耶。
什麼叫做沒有人侵占木可的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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