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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柯文哲羈押」諧音柯基!飼主不滿愛

👤 laptic (嶼天聖林) 🕐 Sat Aug 1 15:43:11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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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劉松霖/綜合報導

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前年(2024)9月因京華城案遭羈押禁見,意外引發一場「柯基犬」官司,台北市社會住宅2名女住戶原本就相處不睦,其中一名吳姓女子將鄭姓女子貼在臉書上的柯基犬照片下載重製,並傳到社宅的Line群組回應其他住戶張貼柯文哲收押禁見的新聞,她還在照片上加註「柯基」,旁邊擺放雞、鴨照,因此被鄭姓女子提告,台北地檢署以違反著作權法起訴。

法官認為,吳姓女子在柯文哲收押的報導底下貼出柯基犬照片,會讓人把柯基犬與遭到羈押的嫌犯聯想在一起,有醜化柯基犬及飼主的用意,並非合理使用,判決吳姓女子4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12萬元;鄭姓女子另提附帶民事訴訟求償30萬,法官判賠5千元,換句話說,吳姓女子因為偷用鄰居的柯基犬照片,總共付出12.5萬的代價。

呃... 結果好像又一個第二審慫了的

今天稍早前出爐的智商法院一一五年度刑智上易字第二十二號刑事判決,吳女在審理期間明示僅不服量刑而上訴

但基於專屬管轄的關係,不由普通高等法院管轄。

結果:

原判決關於刑之部分撤銷。

前開撤銷部分,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向檢察官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陸拾小時之義務勞務,暨接受法治教育參場次。

理由:

二、撤銷原判決理由

(一)被告上訴意旨略以:被告歷經一審判決後,對於自身行為造成告訴人困擾及社會資源之耗費,内心深感愧疚與懊悔。被告有和解誠意,惟告訴人提出之金額超出被告的經濟能力,終無法和解,然被告已依另案附帶民事訴訟判決將賠償金額向法院辦理提存清償。又被告歷經眼科手術,視力功能已受影響,需長期追蹤治療與照護,家中尚有七十多歲之高齡母親需要扶養,請求從輕量刑並給予緩刑機會云云。

(二)原審經詳細調查後,以被告犯罪事證明確,予以論罪科刑,固非無見。惟查,被告於本院已坦承全部犯罪事實,表達悔意,原審未及審酌此部分有利於被告之量刑因子所為量刑,難謂允當,是被告上訴請求從輕量刑,為有理由,自應由本院就原判決之刑部分予以撤銷改判。

(三)爰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審酌被告未經告訴人同意或授權,擅自重製本案犬隻照片並公開傳輸至LINE社團「#廣慈社宅三兩事」中供該群組內成員閱覽,欠缺尊重他人著作財產權之法意識,復考量被告僅因與告訴人因社區居住糾紛衍生訴訟案件而心生嫌隙,逕將本案犬隻照片搭配柯文哲遭羈押之新聞、左邊之雞、鴨圖片、台北看守所背景,一同張貼至社區之LINE社團「#廣慈社宅三兩事」,客觀上顯有刻意將本案犬隻照片與遭羈押之犯罪嫌疑人柯文哲一併為負面連結,使閱覽者輕易聯想告訴人可能與涉有刑事犯罪嫌疑之人,同屬品行不端,以達醜化、貶損斯時同住於社區之告訴人形象,使告訴人身心飽受痛苦,且告訴人亦具狀向本院陳明:「被告雖於存證信函中表示對造成告訴人損失深感歉疚,然迄今除履行原審判決所命之民事賠償義務外,並未就其侵害告訴人著作權之行為公開道歉,亦未就相關改作圖片於社群平台公開散佈所造成之影響提出任何具體補救措施……告訴人因本案已承受相當精神壓力與生活困擾,被告於判決後之相關作為,亦未能使告訴人感受到其具有真誠解決紛爭及彌補損害之意願,懇請鈞院審酌本案一切情狀,駁回被告上訴,維持原審判決,以昭公道」等語,並衡酌被告於偵查、原審均否認犯行,至本院審理時終能坦認犯行,面對己非,於本院表示有調解意願,惟告訴人表示不願意調解等犯後態度;兼衡其無前科之素行(見法院前案紀錄表),犯罪之動機、目的、手段、侵害告訴人著作財產權之法益侵害程度,於審理中自述大學畢業之教育程度、職業、月收入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第二項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三、附條件緩刑宣告

被告前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有前揭法院前案紀錄表在卷可按,並將另案民事判決之賠償金額提存於法院清償,且於本院審理時坦承犯行,可認被告之犯罪後態度已有悔悟之心,其因一時失慮,致罹刑典,經此偵審程序及刑之宣告,當知警惕、教訓,應無再犯之虞,是本院認其所受宣告之刑,以暫不執行為適當,爰依刑法第七十四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諭知緩刑二年,以勵自新。又本院斟酌被告犯罪情節、所生損害,為促使被告日後更加重視法規範秩序、強化法治觀念,認應課予一定條件之緩刑負擔,令其能從中深切記取教訓,並督促時時警惕,認有課以一定條件之緩刑負擔,促使其深植守法及正確之觀念,深切反省其所為,避免再犯,爰依刑法第七十四條第二項第五款、第八款規定,命其履行如主文第二項所示之附負擔條件,暨依刑法第九十三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諭知緩刑期內付保護管束,俾觀後效。惟被告如違反上開所定負擔情節重大者,仍得依同法第七十五條之一第一項第四款規定,由檢察官聲請法院撤銷其緩刑宣告,併此指明。

能減輕一個月,而且不必立即執行,這未免太好笑了...

另外第一審附民訴訟方面,因為原告、被告都沒有上訴,已經宣告確定,且按照上訴狀是已償付原告的意思

因此從表面上看來,真的沒有什麼好說的...

不過必須多說的是:

縱使不能概念式將「(貪污犯)柯文哲」與「柯基犬」連結起來,但也不代表柯文哲確實是清清白白的

要有這番幻想的話,就是無視了當下明知的實情,被人家忽悠了還都沒有自知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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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つ光(光はまた)、空に堕ちる 望むだけの、熱を捧げて

死に逝く星の、生んだ炎が 最期の夢に、灼かれているよ

嘆き光、波にのまれ 痛みの中、君は目醒めて

傷つけながら、出来る絆が 孤独を今、描き始める

崩れ落ちゆく、過ちの果て 最期の夢を、見続けてるよ

        ——西川貴教《ミーティア》(『機動戰士鋼彈SEED DESTINY』插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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