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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詐騙又怎樣 年底一樣22:0

👤 laptic (嶼天聖林) 🕐 Thu Aug 6 21:49:03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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餓死抬頭

被詐騙又怎樣

塔綠班在那邊自慰

年底還不是一樣22:0

執政當局不用負責嗎

三讀通過的法律都可以不副署

阿打詐拿出這種態度啊

22:0

22:0

22:0

這就是忽視中共的威脅了... 且看稍早前的陸委會記者會:

聯合報:

昨天邱主委表示國台辦的「台青E家」平台涉嫌違反兩岸關係條例多項規定,將協調相關部會下架或屏蔽網站。我們觀察到似乎已有部分使用者沒有辦法連線到這個網站,想詢問一下目前相關措施的執行進度如何?如果未來再出現類似的平台,判斷要採取下架或屏蔽措施的標準是什麼?近期有沒有其他平台也已經被採取相同類似的處置?

梁副主委:

「台青E家」這個平台直接刊載了各種職缺與學校,要我們青年到大陸去。那網站上面有線上投遞履歷、線上報名等功能,要求提供個資,藉此來收集台灣青年朋友的資料,我們認為這個是有極高的風險。這個網站的內容同時涉及到兩岸條例第二十三條,協助陸方學校招生;第三十三條仲介陸方任職;第三十四條投放廣告等相關規定。所以法令是有明確規範的,但是對岸還是執意要推出這個網站,我們跟相關單位協調之後,已經對該網站進行停止解析的作業。停止解析一般講就是封鎖。過去曾經有類似的案例,在二零一九年對岸推出了一個叫「關注三十一條」的網站,當時NCC就把它封鎖了。

自由時報:

中國頒布的國務院關於出入境的管理規定將於九月十五日實施,這個規定會不會對台灣的民眾還是台商造成哪一些影響?如果會,要怎麼評估?

梁副主委:

應該這麼說,中共對於公民和外國人士的出入境本來就是高度管制,幾乎是可以隨意的禁止出入境。這次它用法治化的名義公布了這個條例,把原來比較隨意的事情披上法律的外衣。我們特別會比較關注的就是所謂裡面有違反出口管制或技術出口的規定,這一類的人基本上可能跟台灣比較有關係的台商、台籍幹部,或者是科技業在大陸投資的科技業者等。這一類的話,很可能會不曉得自己違反出口管制或技術出口的規定,所以我們認為這一類的人士是特別有高風險,我們要特別呼籲台商及國人做好風險評估。

中時:

延續剛剛的出入境新規,想問陸委會對陸港澳的橙色旅遊警示會不會有進一步的評估調整?對於本島的半導體跟高科技從業人員,還有退休公務人員的族群,有沒有從目前的警示轉為更實質的登錄申報或者是管制的機制?

梁副主委:

因為規定剛剛發布,所以我們還在注意相關的發展。我們已經多次提醒公務員,現在可能要進一步提醒在大陸投資從事科技業、半導體等相關規定的台商或台幹,這個部分確實需要注意。

中央社:

主要想要請教關於公務人員到中國大陸必須事先跟所屬機關報備的部分,這個狀況的實際運作情形。目前了解到的是,假設要到中國大陸探親,在跟所屬機關報備時,還必須提供在中國大陸的親友名單,還有在中國大陸的電話。主要是想請教,政府要求公務人員前往中國大陸提供這些私人的訊息,比例原則與妥適性會怎麼看?

梁副主委:

現在公務人員出去都要填申請表,要到大陸去就必須請假並填寫申請表。申請表如果是寫探親,就必須說明在大陸有什麼親友,當然就要提供親友的姓名。在大陸的聯絡電話也是需要的,如果拿自己的手機去大陸,在大陸地區的聯絡電話當然可能就是自己本來的手機。行程的話,我們沒有要求到每一天都要有,但是如果純粹去旅遊或者是跟團,就要提供旅行社提供的旅遊行程,這是我們目前的要求。我想這個應該還算妥適,並沒有太過侵犯公務員個人的隱私,只是我們需要知道、必須知道的一些資訊而已。

自由時報:

關於台東縣長饒慶鈴以錄影方式參加海峽論壇的簽約會,主委昨天是說民政司過去有針對這個錄影開罰的紀錄,不知道饒縣長這件事是不是也會比照辦理?

梁副主委:

這件事情我上次已經說過了,我們看了縣長在對面論壇用影片所發表的內容,基本上沒有觸及到什麼政治議題,以客套化和場面化為主,所以目前看起來應該很快就會做決定。但是因為這是跨部會的,所以時間稍微有一些延遲,應該還是很快就會做出決定。

TVBS新聞網:

紐約時報二日報導,有一個外籍記者在網路發現了「海外人士動態控制平台」,目前猜測是張家口公安設置的。這個系統內存了一萬兩千筆資料,包括一些台灣人士跟外籍記者,甚至有些人根本沒有去過張家口,裡面的資料包括個人護照號碼或者是手機號碼這種私人資安。想問陸委會是否有所掌控相關資訊?

梁副主委:

這個報導只是揭露了我們其實本來就已經大致知道的事情。它揭露的是一個張家口公安局的資料,但事實上現在中共在全國每一個地方的公安局都有類似的設備和資料庫。配合人工智慧大數據、監視器還有他們所謂的網格化管理,也就是把整個中國大陸劃成一百萬個網格區隔出來,每一格裡面大概一千人,每一格裡面的一千人大概有四到五個網格員來管理,把每天看到的事情或拍到的照片等都上傳。所以這個狀況我想紐約時報的報導應該是符合事實。我們還是要提醒,去到中國大陸,就要有隨時被各種裝置監控的準備,特別現在在那邊用現金不方便,如果用了微信支付等,行蹤基本上就是無所遁形了。

中評社:

剛說公務人員如果要跟團旅遊,必須提供旅行社提供的行程,但是我們現在政府對於觀光業的政策是禁止旅行社組團的,台灣的旅遊業者是不是跟這項政策有所矛盾?有沒有公務員已經提供旅行社相關的行程了?

梁副主委:

剛才所謂的「旅行社」,現在看到有些是公務員找幾個公務員,跟家人朋友組幾團,請旅行社幫他們客製化行程,訂機票訂交通。這種的話一定有一個明確的行程表,行程表如果是這樣形態的話,就需要提供。探親就要說是哪一位親戚;參加會議也要告訴我們是哪一個會議,譬如說會議的邀請函或者是會議相關資料等,這些都是要提供的資訊。

自由時報:

雲林縣長張麗善被揭露身邊也有共諜,一名黃姓男子購得全國人民個資之後,把張麗善相關要訪日的行程給了中共宣傳部的穆姓主任,被台北地檢署求處重刑十三年,想請問陸委會對此的看法?

梁副主委:

我們的看法還是一樣,中共用盡各種方式在滲透台灣的各個政黨,每一個政黨都是滲透的對象。每一個重要的政治人物,身邊的助理也好、祕書也好,都有可能被滲透。重點不是被滲透,重點是發現被滲透之後,每一個政黨到底是什麼態度,是勇敢面對問題還是否定掩蓋,這個是不一樣的。重點是被滲透之後發現了以後的態度是什麼。

風傳媒:

關於饒慶鈴一案,副主委跟上次您提到的是發言的部分比較沒有涉及敏感政治,但像是立法院這邊有一些委員關切的是用錄影方式參加海峽論壇有沒有涉及兩岸條例第三十三條的合作行為?能不能請副主委幫我們說明一下有這個合作行為的違反疑慮嗎?

梁副主委:

用錄影方式確實我們在當初是認為不妥,但是錄影我們還是要看它的內容,它有沒有合作的行為,其實是主要取決於他的內容。那我剛剛講過了,縣長講的東西是主要是客套化跟場面化為主,沒有觸及政治性議題。

另外行政院記者會上,也有相當詢問:

中評社:

針對台東縣長饒慶鈴以錄製影片方式參加海峽論壇這件事,陸委會主委邱垂正上午有表示內政部移民署認為饒慶鈴涉及相關違法,能不能具體說明違反的法律規範、處罰?如果說相關部會不會是單方面決定、會經過聯審會審議,內政部未來會在聯審會堅持認定饒慶鈴違法嗎?行政院對於饒慶鈴到底有沒有違法一事又有什麼樣看法?

林組長:

饒縣長本身在五月二十六日申請赴大陸參加海峽論壇活動,經過內政部召集陸委會及法務部等相關機關開完聯審會後決議不予以許可。所以饒慶鈴縣長後續用錄影方式參加海峽論壇,涉及到《兩岸條例》第三十三條之一的合作行為。陸委會這部分也已經會同相關機關(包括內政部、農業部)做詳細研商,所以這部分還在後續開會研商來決定。

楊專委:

有關饒慶鈴縣長案件,昨天主委在立法院進行質詢的時候針對立委提問說明過,這個案子現在有各個相關部會在處理中,所以尚未做出決定。後續因為有媒體進一步追問以錄影方式參加活動是否違法部分,主委是在會後針對媒體提問提到過去內政部移民署曾針對相關案件進行過裁罰。針對饒縣長案件,形式上看起有以錄影方式參加,但是實質上這個案子是否違法,目前本案還是由主管機關內政部進行查處中。個案情況後續會依主客觀要件以及證據資料進行綜合整體評估。

李發言人:

我要強調,政府始終支持兩岸健康有序的交流,但是堅決反對任何干擾我國內政跟民主運作的統戰行為。面對中國持續對台施壓與統戰,政府會依法釐清事證並嚴格把關。

所以如果要堅持這個導向(二十二比零),就會出現各種雜亂無章,且當局到時沒有能力去收拾

在這種情況下,只會顯示更多兇險的慘局,且「統戰」之風只會更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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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羨人間琢玉郎,天教分付點酥娘。

盡道清歌傳皓齒、風起,雪飛炎海變清涼。

萬里歸來顏愈少、微笑,笑時猶帶嶺梅香。

試問嶺南應不好,卻道:此心安處是吾鄉。

              ——【北宋】蘇軾《定風波・南海歸贈王定國侍人寓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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