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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女童猥褻案 葉元之稱「沒性侵害」 蔣萬安:已屬妨害性自主罪範圍

👤 maga0525 (躺躺人) 🕐 Fri Aug 28 15:43:54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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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聞網址︰

https://www.setn.com/news/1897776

2.新聞來源︰

三立新聞網

3.完整新聞標題:

北市女童猥褻案 葉元之稱「沒性侵害」 蔣萬安:已屬妨害性自主罪範圍

4.完整新聞內容︰

記者

林瑞恩

報導

2026/08/28 14:52:00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許淑華指出,台北市一名10歲女童疑遭母親性交易對象性猥褻,通報至今約240天未安置。國民黨立委葉元之上節目中談及此事,稱「不是240天不作為也沒有性侵害」,質疑外界把事情講得太嚴重。今(28)日,民進黨台北市議員林亮君詢問台北市長蔣萬安,「猥褻未成年算性侵害態樣的一環嗎?」蔣萬安也做出了表態。

回顧此案,許淑華揭露,一名10歲女童在家多次遭性猥褻,然而市府卻至今未協助完成安置,提到該名小女孩的母親長期在家從事性交易,而小女孩也疑遭母親性交易對象性猥褻,該案件從民國114年12月底至今,報案已超過240天,且小女孩早在今年6月就明確表示「不想繼續住在家裡」,然而北市府至今未協助安置。案件持續引發各界關注。

關於葉元之說「不是240天不作為也沒有性侵害」,林亮君本日於台北市議會質詢時問道「猥褻未成年算性侵害態樣的一環嗎?」、「市長!就你的法學專業來說,猥褻是性侵害的其中一種?」蔣萬安點點頭說,「對!我想都算是妨害性自主罪的範圍。」

林亮君接著說,葉元之在節目上提到,女童受到猥褻的行為沒那麼嚴重,不是被性侵害,市長覺得這樣的說法是對的嗎?蔣萬安說,「我想,這當然都是我們不願意看到的,當然都是屬於妨害性自主罪的罪刑。」

林亮君也說,市長有法學專業,但有些立法委員如果對法不夠清楚,就不要去誤導大眾。

三立新聞網提醒您:

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0、113

拒絕性騷擾,請撥打11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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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0、113

發現兒少性剝削,請撥打110、113

5.附註、心得、想法︰

葉元之看過來!!!!

連草包都知道已屬妨害性自主罪範圍,

你在那邊急著call in有甚麼用??

現在大家都知道新北板橋立委德行,

都國民黨的,票投李四川就是支持葉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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