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伯洋南機場夜市有草鬧場喊「勃起台北」
幹實在太好笑,現主時沈伯洋正在南機場夜市拜票中
可是藍白草草不甘眼睜睜的看著這個洋流擴散
所以就刻意先假意要跟沈伯洋合照,然後合照到一半時突然大喊
「勃起台北!壯陽台灣!」
沈伯洋還拍拍他的背跟他說: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都瞎都瞎~!」
工作人員:
「好不錯不錯,我們這邊走~」
然後草草自己反而還面露尷尬悻悻然離開
當你想鬧場,但0人在意..........
當別人都不尷尬的時候,尷尬的就是你自己啊XDDDD
沈伯洋:-0
藍白草草::-100000000000
還外加損及蔣萬安形象,等於告訴大家蔣萬安支持者都是
這種喜歡煽動仇恨的支持者欸
可千萬別跟我說這不是藍白蠢草喔XDDD
誰能想像得到草草居然會公然跑到一堆記者面前
公然地去公佈自己的隱疾呢?
坦白說,一點都不能理解
而且明明這話當初都被婦女團體譴責過了,如今又「重出江湖」,到底是什麼意思?有必要為此而毫無分寸嗎?
以為「言論自由」可以容許無限上綱,為攻擊政治上的異己而存在部分不適用的空間?
只差沒有跟某位溫姓男子一樣,意圖用偽造護照來待在「非洲唯一邦交國」史瓦帝尼,都還算不了什麼...
所要提的這宗個案,按照新竹地緣一一五年度訴字第八五二號刑事判決:
犯罪事實:
溫○○於民國九十一年三月十三日出境至史瓦帝尼王國後,因原有護照將於一百零一年一月二十一日截止,遂與真實姓名年籍不詳之「嘉沛」,共同基於行使變造護照及行使偽造準公文書之犯意聯絡,於一百零一年初某時許,在史瓦帝尼王國,由「嘉沛」以不詳方式取得不知情之A01遺失之中華民國護照,除護照號碼欄外,將基本資料頁之姓名、出生日期、身分證統一編號、頭像、發照日期等欄位,均變造為溫○○之資訊,並抽換前開護照之基本資料頁、第五十一、五十二頁、封面及封底裡頁,以及在護照第九頁蓋有偽造之「中華民國ROC IMMIGATION JAN 11.2012 DEPARTED 出境(184)TAIPEI(184)」之準公文書戳印一枚,溫○○則支付「嘉沛」人民幣三萬元,而變造上開中華民國護照(下稱本案變造護照),並由溫○○於一百零八年九月十八日某時許,持本案變造護照向我國駐史瓦帝尼王國大使館申請護照加頁而行使之,足生損害於A01及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對於護照管理之正確性。嗣因我國前開大使館人員發覺係經變造,始循線查得上情。
判決結果:
溫○○共同犯行使變造護照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緩刑參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壹佰貳拾小時之義務勞務。
未扣案之變造護照壹本沒收。
不過談回這個鬧場爭議,顯示的更是要「寬宏大量」
畢竟要說這些小草根本沒有理性,一點都沒錯;甚至是對於正義的聲音(呼籲不要做這樣的舉動),還要嘗試去反擊
如此的死忠心態,要理解都難,虛心接受更是不可能,全都是在看臨場發揮呀...
--
放つ光(光はまた)、空に堕ちる 望むだけの、熱を捧げて
死に逝く星の、生んだ炎が 最期の夢に、灼かれているよ
嘆き光、波にのまれ 痛みの中、君は目醒めて
傷つけながら、出来る絆が 孤独を今、描き始める
崩れ落ちゆく、過ちの果て 最期の夢を、見続けてるよ
——西川貴教《ミーティア》(『機動戰士鋼彈SEED DESTINY』插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