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萬安是不是沒想到這麼嚴重?
一直覺得,要觀察一個人的性格,不能只拿單一事件來判斷。
因為任何一件事情單獨拿出來看,幾乎都可以找到一套「好像也說得過去」的解釋。真正有意義的,是把一個人長期的言行、選擇全部串起來,看他的行為模式到底長什麼樣子。而我對蔣萬安的觀察就是:這個人似乎很習慣「有資源就拿來用」。
例如姓氏這件事。
姓章不行嗎?一定要改姓蔣嗎?
單獨看這件事情,當然可以解釋成「跟著爸爸改姓」,聽起來也完全說得通。但如果把它放進後面一連串事情一起看,就很容易讓人產生另一種感覺:蔣家這個姓所代表的政治資源、歷史資源、辨識度,只要能用,他並不排斥拿來用。
再來是兒子的「市長獎」。
這件事情如果每一個環節拆開來看,大概也都有人可以提出一套說法:規則就是這樣、程序也有依據、不是市長本人指示、不是他自己去安排的等等。
問題是,這種獎又不是那種考試第一名、一翻兩瞪眼的客觀標準,而是童軍相關標準,中間本來就存在不少判斷空間。
所以真正讓人覺得怪的,未必是「蔣萬安親自下令幫兒子拿獎」——我也不認為一定要證明到這種程度。
而是你當台北市長,難道真的會天真到完全不知道,周圍的人可能會主動替你服務、替你把事情處理得漂漂亮亮,而且每一個環節最後都可以告訴你「合法、合規、程序沒問題」?很多時候,甚至根本不用你開口。
下面的人自然知道該怎麼做。
真正值得觀察的是:當這些資源自動送到面前時,你選擇怎麼處理?
你是主動避嫌,還是覺得「既然合法,那我就用」?
台北市長選舉補助款也是類似。
當然,選舉補助款依法就是候選人可以領取的,怎麼處理也有法律上的空間。很多有長期政治志向的人,會選擇捐公益、回到政黨,或者用其他方式處理。
蔣萬安選擇的則是合法地收下。
單獨看,還是一樣:合法啊,有什麼問題?
這也正是我想講的重點。
每一件事情單獨拿出來,他都可以有一個「合法合理」的說法。
改姓,有理由。
兒子的市長獎,有程序。
選舉補助款自己收,也合法。
如果只討論其中任何一件事情,我甚至覺得都很難說有多嚴重。
可是把這些事情長期串在一起看,我看到的就是一種很一致的性格:
有資源就用,有好處而且合法就拿;只要程序上站得住腳,他似乎不太會因為「這樣觀感是不是不好」而主動放棄。
這不一定代表違法,也不一定代表每件事情都是他自己策劃的。
但政治人物真正值得觀察的,本來就不只是「有沒有違法」。
而是當權力、身分、人脈、家族背景帶來一些一般人沒有的便利時,你會選擇主動避嫌,還是覺得只要合法就可以接受?
我覺得蔣萬安長期給我的答案,滿一致的。
所以我真正介意的從來不是某一個單獨事件,而是這些事件全部串起來之後,呈現出來的那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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