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黑
💨 剛冒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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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東憲戶頭只剩987元人民幣想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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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去年有修改許可辦法
原本可以隨意轉換身份
現在變得相當困難
修正前(從寬認定):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之2條,喪失臺灣身分的人,只要事後註銷大陸地區戶籍或放棄持用大陸地區護照,原則上即可向內政部申請許可回復臺灣地區人民身分及返回臺灣定居。
修正後(從嚴加嚴):增訂積極要件(三大門檻):申請回復臺灣身分者,必須有具體事證認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並非想取得就能取得:對臺灣國防安全、國際形象或社會安定有重大特殊貢獻。有助於臺灣整體利益。基於人道考量。
以前要恢復台灣身份很簡單放棄戶籍就好
現在還增加台獨審查
民進黨真的有夠噁心
這根本違反憲法的遷徙自由
但是憲法法庭判決曠日費時
鄭麗文真的應該出來幫忙
因為法律位階高於命令
立法院要修法去蓋過民進黨那個許可辦法(命令)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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