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arginalman
🌡️ 微溫
連智障都約到了
▲ 13 推
▼ 0 噓
→ 13 回應
苗栗縣陳姓男子透過抖音直播結識年僅14歲的少女,相約住處發生性關係後,即將對方封鎖後離去,少女求助鄰居報警,陳男辯稱「她到我家後跟我說要做」。一審依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為性交罪,判處陳男有期徒刑8月,刑畢施以監護1年;陳男不服提上訴,台中高分院近日審結,駁回上訴。
檢警調查,陳姓男子在2025年4月間透過軟體抖音,結識剛滿14歲的國中少女,雙方聊了2天,陳男明知對方尚未成年,仍於2025年4月26日下午5時7分許,邀約少女至其位於苗栗縣的住處房間內,在合意情況下發生1次性行為。
事後陳男未依約載少女去搭車,反而將其封鎖後,逕自離去,少女無助下向鄰居求援報案。檢方偵查後,依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起訴陳男。
苗栗地院審酌,陳男明知少女心智尚未健全仍與之發生性行為,且其在兒少性剝削前案緩刑期內再犯,雖達成和解卻未依約給付賠償金;但考量其領有身心障礙證明,鑑定認案發時辨識能力顯著降低,依法減輕其刑,依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為性交罪,判8月,因中高再犯危險,宣告刑畢施以監護1年。
陳男不服提起上訴,主張自己為中度智能障礙且工作不穩定,並非刻意不履行和解條件,請求依刑法第59條情堪憫恕規定酌減其刑並從輕發落。
台中高分院近日審結,陳男未能克制情慾侵害少女身心,客觀上無特殊原因足以同情,不符刑法第59條減刑要件,原審量刑及監護處分均屬妥適,裁定駁回上訴,全案尚未確定。
輸了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971439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