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國防部動員類缺失(部分無關)
→ NKN : 這應該要附原文連結 07/27 20:09→ NKN : 否則大家都一句自己查引文不附連結了 07/27 20:10
推 icewriter : 我是滿希望J大可以提供查詢關鍵字或連結的 07/27 20:18→ icewriter : 畢竟審計部查詢平台沒有很好用 如果能有一些關鍵字 07/27 20:19→ icewriter : 想深入研究可以方便一點 07/27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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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報告原文,就可以用系統查,可以確認是不是真實的
不附連結是因為,他沒有連結
有用過就知道,他本身是一個查詢頁,你要看資料只能
一個就是一頁一頁看,從每一個主管機關看下去
這個有點累,我是不推薦
或是直接看"只有重要審核意見"
https://auditreport.audit.gov.tw/Book/Chapter/… 92b6b9c7c0ce2f21
但只看重要審核意見會漏掉很多
比如205給爛貨商開門這個,就不是重要審計,只是針對國防部檢查的一案
所以我看法是,先看重要審計,這個都是一些專案的

看標題後,再準定要不要進去看
再來就是用關鍵字去找,他多字組只能三個,所以只能先找再判斷
這個就很吃感覺,但如果要找國防部的問題就比較簡單
你找中科院 軍備局 採購 無人機 料件 動員 車輛 等等都一定能找到問題
再來就是,比較偏的,像車機動員這種之前有討論過的
但這個不在國防部,有可能是交通部或其他,你就用""全民防衛""去找
不是國防部的,就可能看到有趣的比如今年
可以看到,審計部怎麼查?人家GOOGLE一下廠商名子
直接去系統查,10間,10間都沒有登計
再去追就知道整個系統根本沒什麼在運作,也就是到戰時根本找不到機械可以用
審計部隨便用個搜尋引擎就破解全臺灣縣市政府沒在作資料,你要說審計部厲害,還是公務員演戲都懶?
為什麼平時沒發現?
大家演習都用租的,又不是用動員的,租的都有開口合約或認識的人
當然根本沒人要作準備啊,明年又不打仗...
甚至有8 個市縣政府被講幾年,就是連作都不作,9成以上未登入
這種和國防有關,但又不在國防部的,就要有一直在研究才會知道
所以審計部的要附連結,可能沒辦法,但可以給關鍵字和截圖
(八) 國土管理署為配合建立全民防衛動員體系,訂定各年度工程重機械動員準備計畫,雖已定期函請各市縣政府調查、統計,仍有部分業者漏未納入編管,且部分市縣政府未落實於重機械編管系統覈實填報挖土機及起重機之分類數量資訊,致無法確實掌握全國動員能量及確保編管資料之正確性,允宜督促市縣政府建立有效管控機制,並強化緊急應變有效防處,以肆應動員實施需要。
政府為建立全民防衛動員體系,特制定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下稱全動法),依該法第 6條第 3 款規定,動員計畫區分為動員準備綱領、動員準備方案、動員準備分類計畫、動員準備執行計畫。內政部為強化動員實施階段機動及保修能量,依全動法第 20 條第 3 項規定,訂定工程重機械編管及運用辦法,依該辦法第 2 條規定,權責主管機關為國土管理署;執行機關為直轄市、縣(市)政府。
該署依據交通部交通動員準備方案之指導,於 113 年 5 月策訂「114 年度工程重機械動員準備計畫」,並經交通部審議通過。該署為督導各市縣政府依法辦理工程重機械編管作業,每季定期發函通知各市縣政府,宣導其應對轄內所管工程重機械及操作人員定期實施相關調查、統計及異動校正,並更新於該署工程重機械編管及運用管理系統(下稱重機械編管系統),
惟經本部以特大吊車為關鍵詞搜尋相關網站,擇選 10 家業者洽請該署於重機械編管系統查詢結果,該 10 家業者均未依法納入系統並編管其工程重機械能量,編管作業顯有遺漏,無法確實掌握全國工程重機械動員能量,恐影響因應緊急突發事件時徵用之所需。
另依上述 114 年度動員準備計畫載述,規劃由各市縣政府試辦針對挖土機、起重機等工程重機械機具依其總重量(噸)予以細部分類,以利呈現編管工程重機械之運作能量。按 113年 4 月 12 日該系統登載試辦前之全國挖土機及起重機編管數量共計 4,335 臺及 2,232臺,其中各有 1,643 臺(占 37.90%)及662 臺(占 29.66%)係列於「其他(或未填報)」欄位,未妥適填報重機械編管系統噸位細部分類資料。
另該項試辦作業經執行 1 年後,已納入該署 114 年 5 月訂定之「115 年工程重機械動員準備計畫」正式施行,惟據該動員準備計畫所載,截至 114 年 3 月 4 日系統登載資料,及本部於 115 年 4 月 9 日洽請該署於重機械編管系統下載資料顯示,該作業自試辦前至正式施行,挖土機及起重機細部分類資料未妥適填報比率,自 113 年 4 月之 37.90%、29.66%,分別增加至115 年 4 月之 38.53%、43.45%,又 113 至 115 年連續 3 年挖土機或起重機細部分類資料未填報比率達 9 成者,計有臺北市、苗栗縣、臺中市、雲林縣、花蓮縣、澎湖縣、金門縣、連江縣等8 個市縣政府,顯示該等市縣政府未依該署所定年度動員準備計畫落實執行,不利呈現編管工程重機械運作能量,亦無法確保編管資料之正確及完整性。
經函請國土管理署全面清查漏未納入編管業者,完善重機械編管作業,並督促市縣政府確依規定於重機械編管系統填報,建立有效管控機制,俾確實掌握工程重機械動員能量。
據復:積極與交通部公路局進行資料比對,建立資料共享機制,並篩選漏未編管之業者清單,由各市縣政府偕同其轄內營造公會、相關建設機械公(協)會等民間團體辦理調查,以確保符合編管條件之工程重機械納入編管;另將優化重機械編管系統,設定資料欄位漏填時將限制系統無法送出,並透過系統異常警示功能通知未覈實填報之市縣政府,以加強管控全國工程重機械動員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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