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NBA明星賽球員穿「付我們應得的薪水」
整理一下
WNBA的收入主要分為
門票約2700萬
轉播約6000萬
贊助(球衣與廣告)7600萬
週邊 1000萬+
約為2億,但因為這個收入很大一部分是從NBA拆出來的,聯盟並沒有說他們是怎麼給這個數字的
所以部分老闆認為自己在「WNBA」項目是虧錢的,尤其是並非每個老闆都有WNBA球隊
而WNBA球員認為只看income對比自己的收入,只佔9.5%
(實際上這是錯誤的,他們沒有扣除成本)
但如果全部按著官方數據(即不考慮真實情況,只看官方數據),扣除人事成本等等 ,WNBA球員的收入約只有 25-27% ,遠低於NBA的50-51%
所以爭議點就很明顯
老闆: 你偷我的NBA收入然後說我分配給你們的錢太少?
球員:才9.5%(25%)我們也要50%
主要的癥結點在於26賽季開始轉播換約 ,WNBA的轉播收入會從6000萬暴增到2.2~3億+
老闆認為應該拿來補自己失去的收入 ;球員認為應該提高自己的待遇
以下是我自己的想法
我們先拆解WNBA最賺錢的球隊- IND Fever
門票收入 : 1280萬
商品收入:640萬
轉播分潤:600萬
贊助與廣告:640萬
聯盟分紅:640萬
支出:
球員薪資:130萬
管理團隊/教練組薪資:320萬
比賽差旅:450萬
行銷宣傳:600萬
無明細的支出(聯盟統一計算):830
飛人隊淨賺約320萬
我們可以隨便找個湖人或勇士的會計科目,就可以發現飛人隊的支出少了很多細項
像是行政人員成本、球場成本與營運成本
因為這些東西大部分都被溜馬隊還有NBA吸收了
所以老闆認為WNBA既然有了轉播收入,那自己應該要支付這些款項
但很明顯,WNBA根本無法支付
如果只需要NBA1/4的費用好了。
還需要支付行政成本700萬 跟場館營運790萬 、訓練場地225萬 、品牌業務支持125萬、票務營運成本175萬 等等
實際上根本不可能只花1/4
但話說回來,CC才領不到10萬
就替聯盟帶來超過3000萬營收
他如果晚生4年大概可以在NCAA賺100倍的金額
但實際上籃球界還有更超值的人
就是Bronny James 他去年只領了100萬薪水 ,就替聯盟帶來超過1億美金的綜合收入、替湖人帶來5800萬的商品收入(只計算到2025/12)
但我個人支持給CC 500萬 其他人2倍的薪水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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