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cott談LBJ:偉大的球員不會多次轉隊
來源:
https://x.com/NBA__Courtside/status/2086817194…
內容:
Byron Scott談論LeBron James是否被視為GOAT,他表示偉大的球員不會加盟多支球隊:「我們大多數人在評判LeBron時,會拿你剛剛提到的那幾位球員來比較,我再加一位進去,Kareem Abdul-Jabbar,他從密爾瓦基被交易到洛杉磯,對吧?所以他整個生涯只待過兩支球隊。」
「MJ基本上整個生涯也差不多只待過兩支球隊。所以當你在評判LeBron時,你看的是史上最偉大的那些球員,以及他們在那些球隊裡做了什麼,他們基本上從未離開過。」
心得:
必個膽!
他們常常這樣說:
老詹當初會轉隊是因為小城市球隊太難拿冠軍,沒人要來
ANS:密爾瓦基、奧克拉荷馬、丹佛、聖安東尼奧等等表示.....
不就不夠強,才要轉隊跟人拚桌!
大城市有大城市的優點,但就沒缺點嗎?
如果你當初是被紐約選走,各種補強七年沒冠軍,早就被紐約人幹翻了。
那種壓力是小城市能比的嗎?
還有試問職業運動,有哪個GOAT
是輸了以後怕變成LOSER,去找強者一起組團的?
可否請姆咪講一下有誰是這樣幹的,讓我們詹癢詹癢。
一個強者從不需要擁抱別人拿冠軍,而是頂多別人來找他。
而且有時候強者還不屑於這些人來抱腿,
為什麼? 因為強者之所以強,是不需要這些輸家來幫他錦上添花。
然後姆咪又說當初會轉隊,是因為騎士的引援太爛,
都找一些配不上詹姆斯的球員
所以才會被馬刺、綠軍幹趴下。
結果一查,騎士繳的奢侈稅都是聯盟前列的,
要中鋒補中鋒,要射手補射手,
球隊有對不起你嗎? 年年奢侈稅,結果打不出來主將不用負責?
都是引援小將的問題? 這也太沒擔當了吧!
追根究柢,不就是球隊老大不夠強,兼容性太差,所以才贏不了。
職業運動轉隊並不可恥,可恥的是轉隊以後開始找各種原因、
撇除自己責任,忽略自己就是不夠強,所以需要去跟強者合體,
最後還妄想去跟那些沒轉隊,沒有抱強者腿就有偉大成就的人去比。
甚至自戴皇冠。
有哪個職業運動的球員如此厚臉皮?
綜觀古今體壇,真是前所未有。
所謂沒有國土人民的國王也是王,沒有REAL RINGS的GOAT也是GOAT。
在此作歌一首 讚揚姆咪的偉大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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