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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益] 科目四繳卡費 薪水全存當頭期會被銀行追

👤 s95jeff2 (david) 🕐 Mon Aug 3 23:09:34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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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教房貸相關經驗

我目前名下有兩間房:

A 房:房貸已繳清

B 房:房貸剩約 500 萬

預計後年會買C房

因為到時希望名下是沒有房貸的

C房才有辦法借八成房貸

預計先跟爸媽借 500 萬,把 B 房房貸清償。

但C房頭期可能還是會有點緊崩

希望能有額外的金流能周轉

之後可能會用 B 房辦理理財貸/科目四,假設增貸 300~500 萬。

我知道科目四本身可以依銀行核准用途拿來做生活周轉,例如繳信用卡費

我想問的是「間接的資金流向」。

假設我的生活支出每個月約 5 萬:

原本

薪水 10 萬

5 萬生活/繳信用卡

剩 5 萬存起來

實際規劃:

科目四

5 萬拿來繳信用卡/生活支出

薪水 10 萬

10 萬全部存起來

等到之後買房時

薪水累積的存款 拿去支付新房子的頭期款

也就是說,科目四沒有直接匯給建商,也沒有直接拿去支付新房子的任何款項。

但因為科目四幫我支付了原本的生活支出,所以等於讓我的薪水可以全部存下來,最後這些

想請問

這種情況銀行會不會往回追查金流,認定「科目四間接支應購屋」?

例如銀行如果查到:

科目四 → 我的帳戶 A

科目四 → 繳信用卡

薪水 → 我的帳戶 B

薪水長期累積

最後薪水存款 → 頭期款/建商

這樣會不會被認為實質上是用科目四資金支應購屋?

還是銀行在認定購屋資金來源時,主要是看:

「科目四有沒有直接流入建商/履約保證專戶/賣方帳戶」

而不會追到「你原本的生活費是用哪一筆錢支付」這麼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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