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年才能完成都更?沈伯洋:台北會完蛋
300年才能完成都更是很聳動的標題沒錯
可是這個邏輯是甚麼呢?
台北市目前大概有 22萬棟建築物
每年核發的建照大概是 200棟
每年核定的都更大概是 100出頭件
有沒有想過,台北市一年的營造量
能有多少? 建築工人,廢棄物,工程
車輛與器械有多少
回過頭來說
目前老舊房屋花多久時間完成更新是
正常跟合理的?
300年是很聳動,但是前提是問這個問題
合邏輯嗎?
幾年才是正常的? 才是對的?
會不會,一開始就問錯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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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blargelp: 你問的合不合理是量能問題。但市場是現實的 慢到一個程 08/12 11:19→ blargelp: 度跟不上人民住宅品質需求,那就是都心轉移。市場不會管 08/12 11:19→ blargelp: 你量能做不做得完,我直接搬新北啊。 這就是為什麼台北 08/12 11:20→ blargelp: 市長總是會很緊張要都更(柯文哲例外 我不知道為什麼) 08/12 11:20→ blargelp: 但中央、總統不急。啊中央角度 你城市死了換另外一個城 08/12 11:20→ blargelp: 市就好啊。台北市長 又不能讓台北市死 08/12 11:20
我問一個問題
東京要多久可以完成全市都更?
紐約或者香港呢?
難得看到有搞得清楚狀況的
不知道為什麼, 台灣包含本版, 都很喜歡幻想一些國外也沒有的東西
講的好像台灣很落後, 國外都沒這些問題
最常見的就是實價課稅, 還有像是強制修繕也是
先不說強制修繕這種東西根本不存在, 就算有也沒屁用
台灣真正缺的才不是甚麼強制修繕, 而是政府主導的大規模地區再開發
先釐清一下相關的問題
首先, 台灣大多數人口中的都更, 只要是把老舊大樓拆掉蓋新的, 就會被稱為都更
細分的話, 台灣又可以分成, 500/1000/2000平方公尺以上, 透過都更條例重建
以及無法達到上述規模, 以危老條例進行的小規模重建
但以日本來講, 台灣都更條例對應的都市再開發法, 最小單位是5000平方公尺
小於這個面積的中小型社區或單一建築, 就不是適用都市再開發法
而是公寓大樓重建促進法
換句話說, 台灣不管都更或危老的規模, 在日本頂多就是公寓大樓重建促進法的規模
日本符合公寓大樓重建的案例有多少?
https://www.mlit.go.jp/jutakukentiku/house/con…
依照國土交通省的統計, 自2003年起到2024年, 全日本總共323案, 26000戶
台灣的都更, 就在這個層次而已
即使是日本, 20年全國在這個層次上也只能改建26000戶
如果要在這個層次上把日本全國5700萬戶都改建完, 大概要4萬3846年
而事實上, 最小面積5000平方公尺的都市再開發法, 甚至稱不上日本真正都市更新的主力
東京真正的都市更新, 是以指定大區域制定特別都市計畫的方式進行
東京總共有八個都市再生緊急整備區域, 合計大約2500公頃
包括有樂町再生是320公頃、新宿是200公頃、涉谷是139公頃, 最大的臨海地域是1010公頃
指定區域內, 只要向政府提案具有戰略意義的再開發項目
除了可以解放1500%甚至更高的容積率, 還可以變更都市計畫用途
台灣真正缺乏的, 是像這種整區推倒重建的計畫, 而不是什麼強制修繕的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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