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疑慮被下正常為啥一堆人不爽
經過鄉民討論大概理解爭議了
1.巴哈為什麼要下架
因為董氏基金會檢舉 違反菸害防治法
第12條:菸品促銷或廣告,不得利用電視、電影、錄影物、電子訊號及電腦網路等方式宣傳。第25條:電視節目、戲劇表演、視聽歌唱及職業運動表演中,不得特別強調吸菸之形象。
我們只討論第12條 因為25條沒有罰則
然而巴哈是因為違法被強制下架嗎?
不是 只有規定應該限期改善
所以巴哈為了限期改善而下架
而不是"因為違法被強制下架"
至於會不會再上架 目前不知道
個人猜測可能會跟日方製作委員會討論
加了馬賽克在上架
2.巴哈不是違反了第12條嗎?
這點很有趣
首先看看第12條的效ㄍ...內容
"菸品促銷或廣告,不得..."
首先動畫內出現的七星菸是日本的
跟台灣的不一樣
而且是非常不一樣
圖片網路都有我就不放了
菸害防治法對廣告的定義
核心在於"對於菸品推銷之目的或效果"
一個外觀跟台灣七星完全不一樣的商標
你要說在台灣有廣告效果
這很難說的通
如果沒有促銷效果 就不能稱之為廣告 那只是創作
另外一個點是舉証的責任不在巴哈
而是開罰的機關
所以只要沒辦法證明七星真的有贊助尼古喵喵
那巴哈完全站的住腳
什麼都不改就繼續播
如果前面的條件 達成廣告的目的都不成立
那後面其實也沒什麼好說的
所以巴哈有違法嗎?
我只能說 理論上 沒有
3.那為什麼敢檢舉
這要討論的層面就太多了
也會牽扯到ACG族群長年以來被如何對待
今天這個情況也很明顯
當董氏基金會舉著反菸的大旗
跑來檢舉巴哈姆特電玩資訊站
一般社會大眾會挺董氏基金會
還是巴哈姆特電玩資訊站?
然而巴哈確實也是下架了
本版鄉民擔心的也是有道理
是不是以後有碰到什麼不喜歡的議題
反正就先檢舉 你都會下架省麻煩
這個算是另一個議題我就不講太多
至於目前有可能檢舉成案的極端狀況
就是尼古喵喵的動畫製作委員會
確實收了七星菸商的贊助費
不過如果這是真的
不只台灣這邊會全面下架
日本那邊也是絕對不會放過他的
雖然日本對於菸草的法律寬鬆
可是日本菸草協會明文禁止菸商做置入性行銷
我覺得沒這麼蠢
為了做動畫自費武功
大概是這樣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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