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1案出包!法官呂超群「躲監督」不送閱 法評會:不得再任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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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聯合
2.記者署名:林孟潔
3.完整新聞標題:441案出包!法官呂超群「躲監督」不送閱 法評會:不得再任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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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地方法院法官呂超群未將358件獨任審判的裁判書送庭長、院長審閱,又未及時將檢察官追加起訴案件、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緝獲通緝犯等案件送分案而被送評鑑,法官評鑑委員會決議報由司法院移送職務法庭審理,並建議免除法官職務,並不得再任用為公務員。
呂超群2018年由律師轉任法官,當時為台中地院候補法官,他2024年7月起至2025年10月未依規定將獨任審判製作的裁判書原本送庭長、院長審閱,數量達358件;2023年3月23日起至2025年9月28日,呂違反分案要點等規定,收受檢察官追加起訴書和卷宗後,未送分案共17件。
呂超群2021年5月19日至2025年11月間,收受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的起訴狀後,未送分案共64件,其中有31件沒有將起訴狀繕本送達被告;另,呂也未將2起被告經通緝歸案後的案件送分案。
台中地方法院召開法官自律委員會審議後,去年將呂超群移送評鑑,呂案發後於2025年12月15日辭職轉任律師。呂超群向法評會坦承未送閱、未依規定分案,他表示,當時思慮不周,對於可能影響審判的嚴謹性及當事人權益,已深切反省,並願負完全責任,對於造成機關同仁困擾與辜負長官期待,致上最深歉意。
呂超群表示,他家庭近年連遭變故,家人陸續罹病,身為家中獨子,家庭支援有限,單獨負責醫療及照護事務,身心負擔沉重,一時失慮,過度著重於降低未結件數,未能嚴格遵守規定而致違失,他已辭去法官職務,並深感懊悔,未來將引以為戒,希望考量他是初次犯錯,及家庭處境、積極悔過態度,予以從輕處分。
法評會指出,檢察官追加起訴案件是在2023年至2025年9月間就繫屬台中地院,因呂超群未送分案,導致案件遲到2025年11月20日才分案;被告經通緝到案案件部分,被告於2023年8月21日緝獲,高檢署通知入勒戒所觀察勒戒,呂卻是經書記官告知,才找出夾在卷櫃的卷宗,遲至2025年11月26日才批示送分案,影響被告就審權益長達2年3個月。
法評會認為,呂超群長期大量違反候補法官辦案書類審閱要點、民刑事件編號計數分案報結實施要點、台中地院分案要點及刑事訴訟法等辦案程序規定及職務上義務,嚴重侵害人民訴訟權,情節重大。
法評會考量呂超群長期違反書類送閱制度,迴避庭長、院長審閱及考核,嚴重損及人民訴訟權,另為避免未結件數過高,長期未將檢察官追加起訴、附民案件及被告緝獲歸案者送分案,又未將附民案件起訴狀繕本送達被告,嚴重侵害當事人權益。
決議指出,呂超群由律師轉任法官後,分發至新北地院、調派至台中地院前,即因移交案件數量過多而被處分警告,他在台中地院任職期間,因案件控管不佳、辦案態度消極,欠缺敬業精神而經職務評定為未達良好,去年司法院審查候補成績結果為不及格。
法評會認為呂超群未能記取教訓、調整辦案態度,反為逃避司法行政監督管考而不送閱、不送分案,且違失件數可觀,情節重大,並非一時失慮,而是嚴重缺乏法官應有謹慎勤勉妥速執行職務的基本能力及敬業精神,顯然不適任法官或其他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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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司法很脆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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