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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糖遭質疑隱匿 經濟部:通報義務不應無限上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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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糖遭質疑隱匿 經濟部:通報義務不應無限上綱
2026-08-02 16:10 聯合報/ 記者賴昭穎/台北即時報導
毒油事件爭議延燒,台糖公司和經濟部為何未通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經濟部今天表示,通報義務不應無限上綱,若餐廳去菜市場買菜,要求採購人員把看到所有有爛菜葉的攤販都通報主管機關,這是檢舉達人想做的事情,而不是食品業者的義務。
中聯油脂廠長陳明榮1日遭羈押禁見,裁定理由提到中聯早在5月就接獲台糖通知,311號油槽原料油苯駢芘(BaP)超標,卻隱匿消息,外界質疑台糖未通報。
經濟部今天表示,台糖已經說明,雖於5月11日採樣送驗、5月15日得知該批油品超標,但該批311油槽粗油,並非台糖擁有、也未運送至台糖廠區。該批油品從頭到尾都在台中市中聯油脂的廠區內,並未移動到其他縣市,若有問題應由中聯油脂通報台中市府,與台糖無關。
此外,台糖採購的品項為粗膠原油,為「製造原料」,而非食用油脂或食用油產品。因「粗膠原油」可製造人類食用油品、動物飼料油及其他產品,所以非此次油品事件中食管法所要求的「通報標的」。台糖以更高的「食用油標準」檢驗製造原料,是台糖開標採購及合約的要求,非食管法所要求。
經濟部說,食安議題需要更多人共同把關,但通報義務不應無限上綱。若餐廳去菜市場買菜,要求採購人員把看到所有有爛菜葉的攤販都通報主管機關,這是檢舉達人想做的事情,而不是食品業者的義務。經濟部將持續要求台糖以更高食安標準要求自己,並在高雄市政府的督導下完成更多自主檢查項目。
6.備註:
門神呼之欲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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