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部:超標原料非食管法通報標的 義務
原來是吃屎的經濟部
要不要看看台糖上個月的新聞聲明
台糖因為自生生產沙拉油產量不足
所以會向中聯採購粗油來精煉
然後現在發現台糖之前有驗過不合格的一樣只跟中聯說
經濟部跳出來說 台糖是在生產非食用油 但用食用油高標準去驗
你這回又是發出一張時空不同之術
然後既然是非食用油不受食安法規範那這批油去生產非食用油違反
雙方合約 要不要叫台糖出示購油合約
那麼以後只要多產線廠商
是不是只要不在產線被抓到都可以主張我去買食品原料
但不是要拿來生產食品就好這樣就沒有通報義務
生產出來的產品也說我是要做非食用油
cc
一個衛服部說 原料不必通報 南僑表示 難道我不是買原料來生產
一個經濟部時空不同之術 就算台糖買來做沙拉油也不是食用沙拉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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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部:超標原料非食管法通報標的 義務不應無限上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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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透過新聞稿提出4點說明,首先,台糖已說明過程,強調雖在5月11日採樣送驗、5月1 5日得知此批油品超標,但該批311油槽粗油,並非台糖擁有、也未運送至台糖廠區。此批油品從頭到尾都在台中市中聯油脂的廠區內,並未移動到其他縣市,若有問題應由中聯油脂通報台中市府,與台糖無涉。
第二,台糖採購的品項為粗膠原油,為「製造原料」,而非食用油脂或食用油產品。粗膠原油可製造人類食用油品、動物飼料油及其他產品,所以非此次油品事件中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食管法)所要求的「通報標的」。
經濟部指出,台糖以更高的「食用油標準」檢驗製造原料,是台糖開標採購及合約的要求,非食管法所要求。
第三,食安議題需更多人共同把關,但通報義務不應無限上綱。若餐廳去菜市場買菜,要求採購人員把看到所有有爛菜葉的攤販都通報主管機關,這是檢舉達人想做的事情,不是食品業者的義務。
第四,經濟部將持續要求台糖以更高食安標準要求自己,並在高雄市政府的督導下完成更多自主檢查項目。
#台中市#台糖#經濟部#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高雄市政府#苯駢芘#中聯油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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