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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糖未通報苯駢芘超標 台大教授詹長權:此為公共治理與政府誠信問題

👤 usnavyseal (usmarine2008) 🕐 Mon Aug 3 23:27:56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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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糖未通報苯駢芘超標 台大教授詹長權:此為公共治理與政府誠信問題

2026-08-03 22:13 聯合新聞網/沈能元

https://udn.com/news/story/124948/9668549

近期,台糖未通報「脫膠粗油」苯駢芘超標事件,鬧的沸沸揚揚。台大公衛學院教授詹長權今在臉書以「台糖該不該通報苯駢芘超標油?」發文章表示,如果社會期待的是「預防勝於補救」,那麼當第一個發現重大食品安全風險的人和組織,應該選擇及早分享資訊,而不是僅止於採取保護自身組織利益的行動而已。

詹長權說,最近在中聯大豆油苯駢芘(BaP)超標引發的食安風暴事件中,爆發了國營台糖公司自主檢驗發現供應商(福懋、中聯)提供的粗膠大豆油中苯駢芘超過法定標準,但是台糖公司只有拒收退貨,未主動通報主管機關的憾事。事件曝光後衛福部及經濟部表示,台糖買的是「原料油」尚未完成驗收,依法沒有通報義務。社會上另有聲音則認為,台糖未將超標的資訊通報主管機關,讓政府喪失及早介入的機會,因此政府應該比照南僑遲報超標油一樣,依法裁罰台糖。

究竟誰的說法比較符合「食安法」?答案恐怕沒有外界想像得那麼簡單。支持中央部會的理由是「食安法」第7條第5項規定,食品業者於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立即通報主管機關。但是中央政府將「產品」狹義解釋為已完成驗收、屬於企業自己的產品,所以台糖驗到的粗膠大豆油是原料且已拒收退貨,自然可以主張台糖沒有法定通報義務。

然而這並非唯一可能的法律解釋,因為「食安法」第7條第2項同時規定,食品業者應對「產品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辦理檢驗。這表示整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本來就涵蓋食品原料,而不是只有上市販售的最終產品。因此也可以主張第7條第5項所稱的「產品」,應依整部法律體系及立法目的理解來解釋產品,畢竟生產出來且有交易事實的半成品及成品,對買賣雙方而言都是產品。

更不要忘了食安法第三條第一項開宗名義就定義食品:指供人飲食或咀嚼之產品及其原料。

更重要的是,我國的食品安全制度真正要保護的是什麼?詹長權指出,如果答案只是「避免台糖自己的產品受到汙染」,那麼退貨確實已經達成目的。但如果答案是「讓政府及早掌握重大食品安全風險」,讓國家社會避免不必要的食安危機的話,事情就完全不同。

主管機關真正需要知道的是:汙染來自哪個供應商?同一油槽是否供應其他食品業者?是否已有產品流入市場?是否需要立即封存、追查或預防性下架?這些都不是企業退貨可以完成的工作,而是必須仰賴主管機關及早取得資訊才能依據公權力來達成的事。因此退貨只能完成企業風險管理,通報才能啟動政府風險管理。

詹長權說,近年世界各國食品安全制度已逐漸由「事後究責」走向「事前預防」。歐盟「食品法」及「快速預警系統」(RASFF)所強調的核心理念,不是食品究竟屬於誰?而是誰最早掌握重大食品安全資訊?掌握資訊者即是整個風險管理的起點,愈早通報愈能降低危害擴散的可能。

另一個值得社會思考的問題是台糖的身分,台糖不是一般私人企業而是國營事業,法律上它固然適用與民間企業相同的「食安法」,但人民對國營事業的期待通常不只是「依法行事」,更包括維護公共利益、協助政府治理及提升社會信賴。

因此,即使現行法對通報義務仍存在不同解釋,當國營事業率先發現重大食品安全風險時,是否應採取比私人企業更積極的作法,主動通知主管機關,讓政府及早追查汙染來源與流向?這已不只是法律問題更是公共治理與政府誠信的問題。

高雄市制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自治條例」,建立24小時主動通報制度,正反映地方政府希望透過更積極的預警機制,縮短政府掌握風險的時間,也說明有食安風險資訊告知政府在食安管理的重要性。

詹長權表示,台糖通報與否在社會裡引起的紛紛擾擾提醒我們一件事:食品安全法制真正保護的不只是食品本身,同時也是人民對食品安全治理能力的信賴。從法律面也許可以討論「廠商最低應做到什麼程度?」,但食品安全治理更應思考的是「為了保護人民健康,我們希望廠商做到什麼程度?」

如果社會期待的是預防勝於補救,那麼當第一個發現重大食品安全風險的人和組織,應該選擇及早分享資訊而不是僅止於採取保護自身組織利益的行動而已。「台糖該不該通報苯駢芘超標油」這一個命題的真正問題是:我們期待什麼樣的食品安全治理?我們要的只是食安法律的法條保障?還是一個更值得信賴的食品安全制度的保障?

職業醫學之父伯納迪諾·拉馬茲尼(Bernardino Ramazzini)在公元1700年,將他在義大利數十年的行醫經驗和研究發現寫成醫學巨著《論工人疾病》(De Morbis Artificum Diatriba),書中一段著名的格言是:「預防遠勝於治療,預見未來的危害並避免它,遠比在遭受危害後再去消除它容易得多。」這一句歷經三百多年歷久彌新的金玉良言,值得在食品、醫藥、環保、勞工安全衛生工作的所有公共衛生專業人士牢記在心。

6.備註:

台灣的食安又要領先全球了 讓世界看到台灣

台糖對這些行為似乎特別寬容 例如欠錢不還 嘻嘻

明明就是國營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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