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說收錢統戰!館長怒告記者「結果不起訴」理由曝 嗆民進黨噁心
1.媒體來源:ETtoday
2.記者署名:施怡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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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說收錢統戰!館長怒告記者「結果不起訴」理由曝 嗆民進黨噁心
4.完整新聞內文:
網紅「館長」陳之漢近來在直播中吐露事業狀況,健身房、服飾品牌、電商等,都一個個被打擊。近來他又被說「收錢統戰」氣得他怒告記者,不過案件最後獲不起訴處分,理由是他身為公眾人物,報導與公共利益具有高度關聯性,並非純然出於私怨。館長傻眼直呼,「這樣也免罰,民進黨到底多噁心?」
館長在粉專發文,看到有媒體報導他「收錢統戰」,於是提告記者妨害名譽,新北地檢署今年3月作出不起訴處分後,館長聲請再議,但案件再度遭到駁回。
處分書認定館長屬具公共影響力人物
根據判決結果,館長長期活躍於各大社群平台,經常公開評論政治及社會議題,也曾多次接受媒體專訪、參與公開活動,其言行對社會大眾具有一定影響力。加上他過去屢因政治立場或社會爭議成為新聞報導對象,因此並非單純私人身分,而是具有高度知名度及公共影響力的公眾人物,相關言論與行為自然會受到較高程度的社會檢視及公共評論。
判決指出,爭議報導主要討論館長是否與中國企業或相關資金有所往來,以及是否涉及中共統戰、資金挹注等情形,內容牽涉國家安全、政治影響力及媒體監督等公共事務。
檢方認為報導涉及公共利益
檢方認為,近年中國資金是否介入台灣政治、媒體或意見領袖,一直是社會關注焦點,因此相關議題屬於可受公評事項;媒體若是在公共議題脈絡下進行報導或分析,且非出於私怨、惡意捏造,便難以直接認定構成誹謗。
館長也質疑,記者打電話向他求證,但他沒有接電話,記者仍寫一篇報導。檢方認為,記者曾嘗試取得當事人回應,也在報導內呈現尚未獲得館長證實的情況,已採取聽取雙方意見及揭露查證狀態的方式,因此尚難認定記者主觀上具有損害名譽的犯意。
館長看到處分書傻眼直呼,「檢察官說我影響力很大,就算亂寫也沒關係就對了?」「這樣也免罰就是了?民進黨到底多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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