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爆專輯拿70萬補助 楊舒雅:僅能負擔7首歌製作、沒一毛錢進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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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today
2.記者署名:
記者郭運興/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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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爆專輯拿70萬補助 楊舒雅:僅能負擔7首歌製作、沒一毛錢進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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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大罷免脫口「合法的飯你不要嗎」的饒舌歌手楊舒雅,近日遭親藍粉專爆出又獲得文化部115年流行音樂製作補助案70萬元。對此,楊舒雅今(28日)針對身分、補助程序內容回應,本人已2月離開「立委助理」一職,這是自己第一次申請補助,「我拿到的70萬,大約僅能負擔七首歌的基本製作費。其餘部分仍然需要另外籌錢」。依規定,補助金不得用於本人,沒有任何一毛錢會進到我的口袋。她也強調,自己的前老闆是立委本人,不是你所謂的「民進黨」。自己也沒有什麼黨籍。現在唯一具有的身分,就是「普通台灣公民」。
「要飯說」從一開始就是陳玉珍的話語 不是她對自己的描述
楊舒雅表示,自己並不願意一直佔用版面,但因為不斷有不實的臆測與指控,將以最誠摯的心,來聊一聊「流行音樂製作發行補助」作為一項生存資源,在市場中的定位、製作專輯所需的資金概況、音樂人的生存狀態。
楊舒雅表示,陳玉珍立委在2025年初提案刪除公視23億預算,並對文化界喊話「丟掉那隻要飯的碗」。一個月後自己受訪談凍刪預算的影響,說了「合法的飯你不要嗎」。那是把陳玉珍委員扣在整個文化界頭上的飯碗撿起來丟回去。
楊舒雅強調,「要飯說」從一開始就是陳玉珍委員的話語,不是她對自己的描述。如今,自己以全職音樂人、在乎台灣社會的公民身分,嘗試把申請「流行音樂製作發行補助」每個可查證的環節攤開來討論。這個議題長期被資訊落差與情緒操弄淹沒,若希望文化政策更進步,需要扎根於事實的討論。
第一次申請補助 今年2月已離職立委助理
接著,楊舒雅指出,「流行音樂製作發行補助」是競爭型補助,每年2、3月公告簡章,每位申請人皆須依規定撰寫專輯計劃書,投遞全新未發行過的DEMO,接受多位評審審查(以創作新聲類為例是9位),等待最終公告結果。
楊舒雅指出,今年「流行音樂製作發行補助」共有88組藝人/團體獲得補助,自己是其中一組。補助最高金額230萬。拿到的金額是70萬。創作新聲類今年共30案,其中27案都拿到70萬上限,顯見70萬並非特別待遇,是這一類的標準額度。
楊舒雅表示,這是自己第一次申請補助,過往所有作品都是自費出資。申請補助的原因是專輯製作所需的資金龐大,這點將於後面詳述。
楊舒雅表示,音樂產業的補助有很多類別,自己申請的是其中一項,為了「專輯製作」的補助。
針對「身分」,楊舒雅指出,本人已於2026年2月離開「立法委員助理」一職,「流行音樂製作發行補助」申請期間本人不具公職身分,無涉利益迴避問題。(其實,立法委員助理本來就不是公務人員,自己從來不具有公職身分)。
楊舒雅強調,本人於前一份工作期間,無經手流行音樂相關業務,亦與相關長官、承辦人員、評審等皆無私交。本人在職期間謹守嚴格於法律標準的自律,皆是為了避免日後有心人士利用資訊不對等含沙射影。
楊舒雅說,本人尊重所有對公部門獎補助制度的監督,惟部分說法將本人過去職務與本次申請結果做不當連結,與事實不符,有必要在此澄清。
補助評選非單一評審能左右 領款人也不得為本人
針對「補助程序、內容」,楊舒雅指出,本人依循公開的獎補助規章,親自撰寫計畫、依規定送審,並於計畫中具體提出去年逾五十場演出、演講、採訪與數據等實績。
楊舒雅指出,該評選由多位音樂產業中具公信力之評審共同審查,最終結果基於評審團之專業評估,非任何單一申請人,亦非單一評審能左右。
楊舒雅提到,補助依法皆須檢具單據核銷,以「流行音樂製作發行補助」為例,可核銷項目包含:製作、編曲、混音、錄音、裝幀設計,且領款人不得為本人,亦不得新增原申請計畫未編列之項目。因此有人建議自己將70萬補助捐給庇護工廠,在實務上並不可行。
針對「出專輯的資金細節」,楊舒雅表示,出專輯的資金來源不外乎幾種,一張專輯依曲風與曲數,大致預算會落在幾十萬到兩、三百萬的都有。以上還不包含拍MV。
楊舒雅表示,一首歌的製作費十萬,包含編曲、錄音、混音、母帶後期、製作人的費用(這其中每個環節都是2-3萬左右或起跳。),一張專輯如果有12首歌,就需要120萬。這還只是底價,並不是特別精緻的價格。這還不包含MV、行銷等「音樂製作」以外的環節。
楊舒雅強調,「我拿到的70萬,大約僅能負擔七首歌的基本製作費。其餘部分,以及MV與行銷等所有「音樂製作」以外的環節,我仍然需要另外籌錢。補助從來不是全額」。
楊舒雅認為,你要拿唱片公司的錢出唱片,你就要符合唱片公司對唱片的想像及對藝人管理的標準。你要使用政府的錢出唱片,你就要符合藝發的核銷規定與反覆的計畫報告。你要使用自己的錢出唱片,最自由,首先你先有上百萬的錢。找資金說穿了就是這麼簡單的一件事,選擇相對能接受的犧牲。
楊舒雅直言,對自己而言最不能犧牲的是內容跟表達,所以商業公司肯定不在自己的考慮,他們也不會考慮自己。例如有些公司的合約裡就有「不允許表達政治立場」。
楊舒雅說,自己相對能接受的是政府補助案繁瑣的行政流程,不喜歡做但可以逼自己耐心做。使用補助不等於政治輸誠。事實上,政府不得干預作品內容。這才是民主國家。
楊舒雅說,部分人士在想像「拿補助政府就能干預你的創作自由」,但現在是在民主台灣,不是在戒嚴時期,也不是共產國家。民主政府不能對人民做這件事,即便是他提供資金來源也一樣。
楊舒雅表示,但商業的邏輯可就不是這樣。公司出錢,他可以對你的內容有所限制,可以對言行有所規範。
破解外界3大迷思
楊舒雅也指出外界的3大迷思,第一,使用「流行音樂製作發行補助」不等於「政治輸誠與效忠」。事實上,政府不得干預作品表達之內容,綜觀本屆獲得補助的88組藝人/團體,會發現此類別的補助中,絕大多數藝人及作品找不到跟政治的關聯。
楊舒雅表示,部分人士會想像要「綠友友」才能拿到補助,是極少數有表態的案例,先被貼上標籤後,又被放大檢視且不斷重複操作的不實推論。
楊舒雅強調,自己沒有辦法證明「某件事沒有發生過」,這在邏輯上本來就做不到。自己能做的,是把可以查證的部分全部攤開:評審是誰、標準是什麼、我拿到多少、跟同一類的其他人比起來如何、為何音樂人需要、製作專輯會面臨的狀況是什麼。剩下的,請各位自己判斷。
楊舒雅強調,第二,使用「流行音樂製作發行補助」不等於「靠補助生存」。依補助契約及核銷相關規定,補助金不得用於本人,補助金將全數用於工作人員,依法檢具單據核銷,沒有任何一毛錢會進到我的口袋。所以,自己根本無法靠補助生存。自己的生存是我另外打工賺生活費。
楊舒雅指出,第三,使用「流行音樂製作發行補助」不等於「不認真培養聽眾」/「不具有獨立精神/嘻哈精神」。如上所述,使用這項補助並不等於被政府收編,因此與獨立與否無關。真正會對內容下指導棋的,是出錢的商業合約,不是這筆需要逐筆核銷的製作費。
楊舒雅表示,補助與培養聽眾並非二選一的零和遊戲,尤其在流行音樂產業,製作專輯所需的龐大資金,跟認真經營聽眾群體所帶來的一點一滴的收益,是非常不成比例的,許多創作者面臨的問題可能是,聽眾夠讓音樂人生活、但不夠負擔起上百萬的專輯製作費用。
楊舒雅直言,綜觀名單,會發現有非常紅的團體與歌手,在大公司底下、且已經養出那麼多聽眾,仍然照拿補助。難道連大公司都不夠認真培養聽眾嗎?
楊舒雅強調,反而,如果少了「流行音樂製作發行補助」,市場上就容易出現「只有能負擔得起那麼大製作資金」的人,才能創作出作品;能讓很多人聽到的音樂,就是這些大公司的音樂。許多的新人、他的作品將少了一種問世的機會與管道。
楊舒雅說,當然,自己不參與流行音樂也沒有關係,但正因為自己相信,自己的作品的訊息需要且值得被更多人聽到,因此甘願犧牲所有的享樂甚至 ALL IN 努力工作四年的存款,全身心投入在音樂產製。
楊舒雅表示,自己講的是「我」在「我這個類別」的思考,並不代表其他人或其他補助項目的作法。即便同為藝文領域,不同產業也是隔行如隔山,自己上述講的僅限於「流行音樂製作發行補助」。即便同為音樂產業,自己看到的情況也肯定不是全貌,這只是自己現在以非常年輕的創作者所感知到的生存知識。
楊舒雅認為,補助是公共資源,支持合理的監督、精進。但必須奠基於事實上的討論。自己不是補助政策的辯護者,只是這個問題長久以來被太多蒙蔽跟資訊落差的操作,有必要釐清上述幾個最常被混為一談的論點。
最後,楊舒雅強調,自己的前老闆是立委本人,不是你所謂的「民進黨」。自己也沒有什麼黨籍。自從離職後,現在唯一具有的身分,就是「普通台灣公民」。
楊舒雅說,如果你所謂的「民進黨」是指黨部,那自己真的跟黨部沒半點關係。如果你所謂的「民進黨」是指政府,那麼政黨不等於政府行政體系。自己的前工作在立法院是民意機關,也不等於政府。
楊舒雅反擊,但自己猜這些人連口中的「我是民進黨養的」都不清楚在指什麼。要潑髒水,先搞清楚想指稱哪一層關係?但不管是哪一層關係,自己現在都沒有那種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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