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辦家變新發展 馬大姊聲明:以馬英九名義
2026/07/16 18:02 記者劉宛琳/台北報導
馬辦家變在馬英九基金會5月29日對前基金會執行長王光慈、蕭旭岑提出刑事告訴後暫時停歇。不過,日前申請輔助宣告的馬英九大姊馬以南,今天突然由律師發出聲明,強調未來再有以馬英九名義或簽署之任何文件進行的行為,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永嘉法律事務所代當事人馬以南女士提出3點聲明。
一,查有關馬英九先生聲請輔助宣告事件,刻由台灣台北地家事法庭依法審理中,合先斂明。
二,按上開聲請事件,目前已委任律師具狀向該管法院聲請程序監理人,以確保馬先生所有簽署之文件等非在為意思表示、受意思表示,或辨識該意思表示效果之能力顯有不足下而為,更免第三人賡續對外利用馬先生名義遂行各項不必要之法律行為與活動,抑且遭人欺騙而動支不必要花費等。
三,茲本人身為馬英九先生之家屬,特委任律師發表本件聲明。在此之後,如再有以其名義或簽署之任何文件進行各般行為,當依法著即訴諸法律究,,絕不寬貸。至此前以其名義或簽名等文件,在程序監理人及法院確認詳情後,視情節輕重,一併追訴。期盼有心人士懸崖勒馬,回頭是岸為荷。
5.附註、心得、想法︰
請問你是誰啊,馬英九不是還好好的嗎? 還要你來管喔!
管太多了吧,有夠離譜的吧,八成是和蕭旭岑案件有關吧!
其實不然,而且法官到時會問什麼問題,大姐知道嗎?
且因而衍生的問題,其實已經多次討論,本來就不應該老調重彈,產生更多迷惑,一切讓法院自主進行就好了...
而同時說這「第三人」,該不會是指經馬英九「親自授權」的金溥聰吧?
但這樣說下去,卻又自相矛盾了啦!
協助代發聲明的李漢中律師、謝沛澂律師兩人,不管是否為所有家屬(馬英九除外)的程序代理人,會這樣盲目書撰,看來可能是沒讀清楚就亂寫一通了...
又得回顧一下,馬英九的三中案部分,早前最高法院都判決上訴駁回(駁回高檢署檢察官主張「違背法令、判例」的主張了)
目前判決書尚未出爐(案號:一一五年台上字第一九零四號),但歷經整個偵審程序後,能認定馬英九沒有能力應付嗎?
到底是誰出於對馬英九的最大利益來幫忙,外界早就看在眼底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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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きしめるものがない腕、夢以外に 手に入れた強さは 寂しさの別の呼名
現実を受け入れた時 翌日〈あす〉が見えた 過ぎた日も 他人〈だれ〉のこともきっと変えられない 出逢いにも別れにさえ 理由だけを捜してた、あの頃
輝く未来は、君のために 愛しい記憶は僕のために
絆はいつでも繋がってる あの日の約束 胸に僕らは、奇蹟を叶えてく
——玉置成実《リザルト》(『機動戰士鋼彈SEED DESTINY』第二片尾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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