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熱門
🏛️ 政黑 💨 剛冒煙 📰

幕後》藍委支持蔣萬安提倒閣?贊成3大理

👤 rwhung (畫一隻雞) 🕐 Tue Jul 28 08:39:58 2026
▲ 1 推 ▼ 0 噓 → 4 回應
分享
🔔 追這個瓜,別錯過後續
挑下面的關鍵字追蹤——只要 爆了有後續延燒,第一時間通知你

標題: [新聞] 幕後》藍委支持蔣萬安提倒閣?贊成3大理

時間: Tue Jul 28 08:01:05 2026

--

之前在吵總統要不要到國會報告的時候,民進黨對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第3項「立法院於每年集會時,得聽取總統國情報告。」做出天才解釋,說這是立法院可以聽,不等於總統一定要來報。

後來民進黨因為無法不公告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律,就把憲法第37條「總統依法公布法律,發布命令,須經行政院院長之副署,或行政院院長及有關部會首長之副署。」的行政院長副署權,直接操作成行政院長可以以個人意志凍結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律,拒絕副署,以讓法律無法生效。

那根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第5項前段「總統於立法院通過對行政院院長之不信任案後十日內,經諮詢立法院院長後,得宣告解散立法院。

是不是應該解釋為「總統想解散立法院的話,必須先諮詢立法院院長」,不等於立法院長一定要給你諮詢。那在野黨提出不信任成功之後

按照民進黨的邏輯

只要韓國瑜拒絕給賴清德諮詢

總統就不能解散國會了吧?

你這邊有問題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第5項

總統於立法院通過對行政院院長之不信任案後十日內,經諮詢立法院院長後,得宣告解散立法院。但總統於戒嚴或緊急命令生效期間,不得解散立法院。立法院解散後,應於六十日內舉行立法委員選舉,並於選舉結果確認後十日內自行集會,其任期重新起算。

你說這個是 可以解釋成

韓國瑜拒絕給賴清德諮詢,就可以不用解散國會

可是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3項

三、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不信任案提出七十二小時後,應於四十八小時內以記名投票表決之。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贊成,行政院院長應於十日內提出辭職,並得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不信任案如未獲通過,一年內不得對同一行政院院長再提不信任案。

憲法增修條文 的規定就是

通過後十日內

行政院院長提出辭職,請總統解散立法院

諮詢立法院院長後,得宣告解散立法院

按憲法精神來看,就是 行政、立法並行

也就是 行政院總辭,立法院也一起解散

等選後再決定新的行政院長

如果立法院要硬凹,院長不接受諮詢就不用辭

那行政院也可以凹說,沒規定總統要接受,也沒有規定不能再提同一個

不然之前 藍白也不會凹說

倒閣重選也沒用,賴可以繼續提名卓榮泰

--

看 PTT 原文 ↗ 接著看下一篇 ▶ 幕後》藍委支持蔣萬安提倒閣?贊成3大理 🏛️ 政黑看下一篇 →

📚 本系列文章

共 3 篇・依時間排序
7/28 [新聞] 幕後》藍委支持蔣萬安提倒閣?贊成3大理 ▲17 7/28 Re: [新聞] 幕後》藍委支持蔣萬安提倒閣?贊成3大理 7/28 Re: [新聞] 幕後》藍委支持蔣萬安提倒閣?贊成3大理 ▲1

🍉 更多相關的瓜

同板/同主題,繼續吃
🏛️ 政黑 幕後》藍委支持蔣萬安提倒閣?贊成3大理由曝光:跟蔣萬安、盧秀燕一起選更好 ▲8 🏛️ 政黑 反毒油影片檢測完!刑事局確認深偽「賴清德」聲音 追查是否偽造文書 ▲116▼25 🏛️ 政黑 油不德你擬報北檢偵辦 ▲128▼51 🏛️ 政黑 快訊/蔣萬安再出手提「倒閣」!藍白若有共識將儘速推動 ▲1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