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黑
🌡️ 微溫
🗣️
偽造別人聲音就不是偽造文書
▲ 13 推
▼ 7 噓
→ 73 回應
🔔 追這個瓜,別錯過後續
挑下面的關鍵字追蹤——只要 爆了、有後續 或 延燒,第一時間通知你
※ 引述《powderzhon (半夜12點的4000M及時向外)》之銘言:
: 以「苯駢玭」名義出具的聲音 客觀上就不是以「賴清德」為名義出具的準文書 屬於無形: 偽造 就不會成
: 立偽造文書罪。
特地發一篇 只為了講一下你自以為是的法律見解嗎
誰告訴你上法庭這樣凹有用的
自己看一下最高檢察署2023年的檔案
關於假設性問題二:
選舉時以深度偽造(Deepfake)知名公眾人物之聲音、影像等
方式,向不特定民眾散布、播送該內容以醜化敵對陣營,或
以此手段發表與該候選人政見立場相反之言論意圖使其當選
(或不當選),構成何種刑事責任?
的這個問題,請參見檔案第5-6頁(p.198-199):
二、 除上開選舉相關法規外,視個案具體情形亦可能構成刑法第220
條、第210條等偽造準文書罪、第309條公然侮辱罪、第310條誹謗罪、
第313條妨害信用罪、著作權法第92條擅自以改作、編輯方法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罪或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2條對個人資料檔案為非法變更等罪。
醒醒好嗎 看了真的好難受喔 潛水都潛不下去了
第一,這件是高檢署需視具體個案後,認為「可能」適用的法律。只是可能可以用,要到起訴、判決、有罪,還有十萬八千里。
第二,聲音,本身就不屬於文書,因為聲音可以被模仿,法律也沒有禁止別人模仿別人的聲音,聲音在科學研究上也沒有獨一無二性,會隨著各種狀況變化,你充其量只能說像,但不能說就「一定是」,我喜歡學你講話腔調,不行嗎?違法嗎?
第三,今天這件個案,第一沒有說聲音是誰,第二沒有人物影像畫面,第三內容純聲音、無誰在講話,你又怎麼可以認為這就是誰呢?
難道說,有人模仿跟總統很像的聲音說話
就違法了嗎?
----
Sent from BePTT on my iPhone 16 Pro Ma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