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家人只有陳幸妤沒官司
2011年的時候,
陳致中,陳幸妤與趙建銘,因為偽證罪被判刑3個月
其中只有陳幸妤獲得緩刑
陳致中因為未獲得緩刑,所以造成市議員被解職(第一次)
但是因為6個月以下可以改成用社會勞動服務抵免
所以當時陳致中與趙建銘並未真的坐牢
陳幸妤雖然獲得緩刑,但不代表完全沒有官司,
事實上還是有紀錄。
https://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517337
偽證判刑3月定讞 陳致中議員遭解職
2011/08/18 06:00
記者項程鎮、侯承旭、林恕暉/綜合報導
(節錄)
最高法院昨天審結扁家偽證案,前總統陳水扁的夫人吳淑珍被判刑九月,兒子陳致中、女兒陳幸妤、女婿趙建銘各被判刑三月,其中只有陳幸妤獲緩刑二年,全案定讞;由於陳致中未獲緩刑,且因偽證罪不能易科罰金,其高雄市議員職位不保。
扁家判刑執行問題,一般認為吳淑珍因健康問題,仍不太可能發監執行;檢方指出,陳致中、趙建銘可聲請易服社會勞動役折抵刑期。易服社會勞動役是立法院前年修改刑法,被告判刑六月以下可進行社區服務。
相關報導參考
https://news.ebc.net.tw/news/politics/566089
不過這些也不算是新聞了 所以不列入新聞討論
陳水扁官司最多
陳水扁2008年卸任元首,隨即被追查任內多起弊案,龍潭購地案、南港展覽館案、陳敏薰買101董座案、教唆偽證案共四案合併判刑20年定讞,夫人吳淑珍則是17年6個月。扁珍夫婦另涉國務機要費,在2022年除罪化之後獲判免訴,陳水扁還有二次金改國泰併世華、侵占公文等5案因健康理由停審中。
陳致中、黃睿靚為了配合吳淑珍藏匿龍潭案及南港案不法所得,開立海外帳戶並謊稱款項來源是黃睿靚的父親,隱瞞為吳淑珍洗錢目的,最高法院2023年4月判決陳致中1年、黃睿靚10個月及緩刑4年,陳致中2023年5月入獄,2024年2月假釋出獄。
趙建銘因台開案遭判處3年8月,從2021年10月坐牢到2023年4月
只有陳幸妤沒官司在身 算是陳水扁有保護她嗎?
黃睿靚其實有點無辜 為了配合陳水扁開立海外帳戶等 因而吃上官司
但這應該其實不能算是她的錯
另外陳致中召妓 並未被判有罪
相對於趙建銘批評扁家害了自己 黃睿靚則是低調許多
看來也對於陳致中召妓一事沒有追究(至少公開上是這樣)
當許多人對於陳幸妤多加肯定時 黃睿靚其實也是很不容易的維持了她的婚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