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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歲女童的案子,其實就衛福部問題

👤 nobady98 (1+2=3) 🕐 Sat Aug 29 12:30:22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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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obady98 (1+2=3)》之銘言:

: #1gaQ1pVW (HatePolitics)

: 打那麼長好像沒人想看

有看

謝謝,我看到兩篇留言的差距,內心都碎了

比起認真討論一個問題,更多人傾向於羶腥色的聳動式討論

: 那我就縮短一點

: 只塞非常強烈的個人主觀觀點

: 不放專業人士客觀觀點

: 然後標題聳動一點

: 要是這篇比上一篇多人

: 媽的,台灣人真的被媒體養壞了

: 社工指引誰訂的?

: 衛福部

: 安置評分誰訂的?

: 衛福部

擴大打擊面沒有意義

這只是拉中央淌渾水

旨在追究政治責任嗎?

 

多數人關心的就是這名女童有無受到妥善照料

其實只要她媽不再從事相關工作,最好全家搬離現有住所,避免嫖客再次登門,去職訓,然後找到新的工作——雖然我知道台灣社會幾乎無法接納身心障礙者——但在地方政府的壓力下,應該還是能媒合到工作

如果要扯到中央

就統一標準來看

為何其他縣市沒有出現這樣驚悚的案例?

話別說太早,這件事只是有爆出來,沒爆出來不代表不存在,更多驚悚案例請洽各社福機構或社工人員

啊,還有一個在台灣算是很嚴重的問題,那就是通報系統,沒有一個社工在就學期間有修過通靈課程,如果一個個案沒人通報,那就是誰都不會知道的,這件事通常由里長或鄰長(替代的是鄰居)進行,但現在的里長已經多數變成建設鄉里,而不是跟以前一樣,幾乎都是在關懷里民,而沒建設

所以通報系統正隨著時代變得冷漠,而慢慢失靈

(因為其他縣市沒有傳出類似案例

所以我只能假設其他縣市的社會局運作正常

不然等同抹煞其他縣市前線社工的努力)

這邊說一下,台中市其實有更驚悚的案例發生過,但最後怎麼樣了我不知道,因為我只是個實習生,沒辦法知道轉介的後續情況或是什麼

遵照SDM行事

對社工進行個案輔導時有著相對保障

 

但完全仰賴SDM行事

是不是落入官僚體系的窠臼?

所以第一篇我才會提到,畢竟是公家機關的社工,的確就是一板一眼,這樣才能保護自己

昨天也有板友說

實務上仍舊是以第一線人員的判斷為基準

SDM並不是唯一參考指標

那當然是建立在「這個社工對於個案想要付出多少」,一個社工手上大概有四、五十個個案跑不掉,每一個都花同樣的心力,那只會累死自己

不過社工界也常說嘛:「社工老了就等著被社工進行處遇」

: 章萬安做了什麼?

: 沒做事

: 許淑華應該去向誰抗議事情沒做好?

: 衛福部

許淑華是台北市議員

她管不到衛福部

是啊,但我相信她可以把民意上傳到黨部中央吧,這就是我認為民進黨好的部分,至少不會因為輩份不同,而不傾聽底層民意

如果這件事要上升至中央層級

全面檢討衛福部制定的標準合不合理

我非常樂見

 

請立委諸公們代行民意

: 是誰負責處理這個個案?

: 台北市社會局

: 台北市社會局處理個案的問題上級機關是誰?

: 衛福部

社會局的上級機關是台北市

衛福部是業務督導

社會局的行政上級機關是台北市政府

業務的上級機關是衛福部

這次出問題的是業務部分,不是行政部分

: https://dep.mohw.gov.tw/DOPS/lp-2702-105.html

: 就是這個檔案

: 你們自己看完再說有沒有必要安置

: 有必要→去找衛福部

: 沒必要→請女童回家

: 就這麼簡單

SDM要件我也都在今天看完了

基本上女童若要符合要件

人生也全毀了

對,要是真的完全符合要件,那只能說是天生命如此,但就是沒有完全符合要件,所以現在能救的就盡量挽救

這邊的觀念是資源有限 所以謹慎使用沒錯吧?

 

故安置資源該用於"事後救助"

但民眾希望的是"防患於未然"

 

這邊就出現官僚體系與民眾認知上的落差

 

苗博雅有說:她監督市政時 不會砍社福經費

社會局在呈報相關業務時

均說一切處置得宜

 

結果等到弊案發生後

社會局局長卻說資源不足

 

社會局本身未積極爭取經費 最後變成資源不足???

老實說我覺得在台北爭取到更多的經費也沒用

現在資源不足的問題是「安置量能不足」

所以我相信社工在進行SDM評估的時候,還得把這一層考量進去,畢竟安置有個先來後到的問題,不是說你想插隊就能插的

: 現在緊急安置只是台北市施壓社會局

: 要他們趕快做出符合大眾期待的事

: 然而大眾期待的事往往跟專業相反

: 很多台灣人永遠都不會學習尊重專業

: 搞民粹搞情勒還有演戲倒是很會

: 那誰是專業?

: 衛福部和使用衛福部指引的社工

專業如社會局局長

姚淑文

 

事發後接受許淑華質詢

她的反應是

為什麼議員要把案件曝光給媒體???

很正常啊,你隨便去問一個社工,他們的反應全部都會是「不希望自己的個案曝光在媒體下」1.這對個案來說,只會造成自己的生活環境壓力大增,除非他根本不害怕

2.對負責個案的社工來說,自己根本成了千古罪人

3.對安置機構來說,怎麼又有一個要插隊的,這樣很麻煩啊

4.被插隊的後面的個案們,有人關心他們嗎?這樣插隊可能造成後面的個案得等個半年一年才能入住吧?這期間呢?還是待在原生家庭內,跟女童一樣

你們關心了上媒體的女童,但沒上媒體、那些被延後入住的個案,有人去關心嗎?難道要每一個個案都等出事後,上了媒體才會有人關心嗎?

我最痛恨這種瞻前不顧後的政治性行為,凌駕了社福機構的專業性,變成了會哭的孩子有糖吃。請許淑華立刻去關心那些因此而被延後入住的孩子們,否則就只是在為了個人舞台作秀而已!

若許淑華不作為

這名女童是否依然得長期處在高風險的環境底下繼續求生?

我看新聞說三月份就已經有安排處置了,從三月到現在,還有發生過這樣的事件嗎?我覺得當事人最清楚,但不能去訪問當事人,所以最清楚的還是個案的社工

或是鏡傳媒的記者

然後等到跟她大姊一樣

遭受性侵

社會局才願意認可她應受社福大傘的保護管轄?

那我覺得你應該要先定義,你所謂的「保護」,究竟什麼才算是「保護」了,社工訪視算是一種保護嗎?建立社區安全網算是一種保護嗎?還是真的要安置了才算是保護呢?

重申:民眾要的是防患未然

而不是產生悲劇後的事後補救

老實說吧,我覺得防患未然這件事,基本上就是烏托邦才存在的東西,綜觀全世界每一個國家,沒有一個能做到這樣的事情,不是不知道就代表不存在,別國的黑數遠超過台灣這不是薛丁格的貓

 

 

我認為姚淑文應該下台負責

 

這個看你們開心了,我不在乎她適任與否

我在乎的只有公平性

 

單單面對議員質詢說出那句:為何要曝光給媒體 我就認為她不適任了

 

女童的大姊已經走上跟母親相同的老路

這不是納稅人想要看到的結局

 

那我覺得這幾點應該沒問題

1.安置機構量能嚴重不足,請衛福部立即盤點現有空位,以及排隊等候的個案們,並迅速設置新的收容機構

2.請衛福部檢討SDM評估是否合宜讓現代社工進行評估個案的風險

3.請內政部和各縣市地方政府迅速蓋好社宅還有盤點可使用空屋數量,用以建立緊急安置處所,社宅數量只能多不能少

老實說,像我這種人,也是被登記在冊的個案

只是嚴重程度為極低而已,當我知道他們打電話來我家,問我有沒有什麼需要協助的地方時,我自己就打回去了

「我沒問題,不用再打電話或發傳單到我家,要追蹤的話直接結案就好,或是把我當成不存在你們的名簿上的人。」

另外還有一篇我就不回了,通篇都在把話題往其他地方帶,政治專業你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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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9 [討論] 10歲女童的案子,其實就衛福部問題 8/29 Re: [討論] 10歲女童的案子,其實就衛福部問題 ▲9 8/29 Re: [討論] 10歲女童的案子,其實就衛福部問題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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