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無法使用星鏈的戰略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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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所有支持的立委。
立法院初審為星鏈開門,部長卻說星鏈對台灣興趣不大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電信管理法第 36 條修正草案,依照通過的版本,未來完成三讀後,衛星通信業者經 NCC 個案核准,就可以不受「外資直接持股不超過 49%、直接加間接不超過 60%、董事長須具中華民國國籍」三道限制。這三道門檻,正是星鏈(Starlink)多年來堅持 100% 獨資、遲遲不進台灣的法規癥結。
但就在同一場會議裡,數位發展部長林宜敬把另一面攤開了。他說數位部之前跟 SpaceX 接洽過,「他們現在表示,他們對台灣的市場興趣並不是那麼大,原因是台灣的 4G 跟 5G 人口覆蓋率已經超過 99.9%,所以他們認為在商業市場上,市場不大。」他接著說,「台灣為什麼需要低軌衛星通訊,我們主要目的並不是平時,而是緊急狀況的時候需要。」
修法的對象興趣缺缺,立法院還是動手拆門了,理由全押在戰時與災時的通訊韌性上。
星鏈要在戰時派上用場,技術上其實還有一關,平時用戶連上低軌衛星後,訊號會先落到台灣的地面接收站(gateway),再走海底電纜連上全世界的網際網路。問題在戰時,光纜一旦被切斷,衛星就得改走星間雷射連線,直接連到海外的地面接收站,林宜敬坦言這裡「有些技術上的問題我們必須要解決」。
面對「當初為了國安設限、現在又用國安當理由鬆綁」的質疑(民眾黨團總召陳清龍在場上就是這樣問的),NCC 代理主委陳崇樹把國家安全分成四塊回應,通訊監察有通保法接、詐騙治安有打詐條例接(依他的說法可罰到 2,000 萬並連續處罰)、資料主權靠審查時要求地面接收站落地或與本國業者合作,第四塊「韌性」才是這次要開的門,他說這是各提案委員心中權重最高的一塊,俄烏戰爭就是眼前的例子。
這個案子在立法院走了三個月,最早是國民黨葛如鈞在 4 月提出第一個版本,之後黃健豪、林倩綺、邱鎮軍、葉元之、民進黨林俊憲陸續跟進,檯面上一共疊出六個版本,從「核准即豁免」一路收斂到「NCC 須先審酌國家安全、電信網路安全、電信資源使用、產業發展等一連串事項」。
國民黨翁曉玲在場上直說,明眼人一看就知道這是為了馬斯克(Elon Musk)而修,但她的態度反而是支持鬆綁,還主張整部電信管理法的外資限制都該通盤檢討。
今天民眾黨團兩度要求冷凍一個月再協商,主席宣布休息十分鐘場外溝通後讓步,換得兩項附帶決議,把「設立衛星地面接收站、資料落地台灣」列為審查的重要考量。
同案通過的第 95 條還藏了一個安全閥,這次新增條文的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換句話說,就算完成三讀,行政院不公告就不會生效,開關還握在政院手上,比較像一張留在談判桌上的牌。
初審這一關過了之後,接下來就看院會二讀、三讀的時程。等到那一天,台灣就等於單方面把星鏈「不來」的法規藉口消掉,剩下的與法律無關,是星鏈願不願意接下台灣的戰時風險,以及台灣拿什麼條件交換。
資料來源:立法院第 11 屆第 5 會期交通委員會第 23 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轉播(IVOD),引言依現場錄影逐字稿整理,正式公報尚未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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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板友的推文
噓 kyon623 : 單純在亂扯而已,先不說starlink有亂斷烏克蘭網路 05/15 23:45→ kyon623 : 的不良紀錄啦,先行法規沒修之前,本來就沒辦法落 05/15 23:45→ kyon623 : 地啊 05/15 23:45
所以現在立法院要修法開後門了
可能有人看到翁大委員贊成修法內心就警鈴大作,但執政黨立委也是贊同修法並有提出自己的版本,反倒是民眾黨對此還有疑慮,再說能不能進來的決定權還在政府手上
接下來就看SpaceX的回應了
之前就說了,臺灣若要押注在OneWeb等不成熟的平台上,捨棄世界上最成熟最強大的星鏈,不論在國安還是民生上都是不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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