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劍二本來就是區域防空武器」by ry
Jason748的問題我也懶得跟他花太多時間吵,
反正不看書、不求甚解的人,跟他吵也吵不完
,丟給AI去處理就好。
又說不是AI這邊又說都丟AI
AI:蛤?
簡而言之:按照國軍軍語,「點防空」、「區域防
空」和「野戰防空」各自有定義,前兩者是互斥
的,但「野戰防空」和前兩者不互斥,所以一個
陸綱很清楚
不用亂發明名詞
這邊很多志願役,可以證明陸綱怎麼寫
協同200是每一個陸軍軍官最基本的
連標點都會背的題庫
不分兵科,連政戰憲兵陸戰隊都是背這本
防空系統可以同時屬於野戰防空和區域防空,也
防空系統只分陸基跟野戰
可以同時屬於野戰防空和點防空,但不可能同
時屬於點防空和區域防空(這裡不考慮特殊任務
運用的情況,只管一般性質的分類)。
→ ryannieh : 國軍亂搞的事情還少嗎?事實上光是國軍那個「野戰防 08/06 07:23→ ryannieh : 空」的定義,本身都是亂搞,所以才會講的是一套,實 08/06 07:23→ ryannieh : 際又常常積非成是。但即使如此,按國軍自己的定義和 08/06 07:23→ ryannieh : 美軍的定義,陸劍二依然不是「點防空」,而是區域防 08/06 07:23→ ryannieh : 空 08/06 07:23推 geesegeese : 點防空與區域防空是海軍的用法 08/06 07:40→ geesegeese : 陸軍只有攔截有效射程 08/06 07:41不是,陸軍也有分但陸軍只打低空跟超低空→ ryannieh : 都軍方講了算,那還要定義幹嘛?直接就說「軍方認定 08/06 15:06→ ryannieh : 是區域防空的才算」就好啦!你們就是死不認錯,明明 08/06 15:06
至於在軍事板說軍事定義是錯的,只有他是對的
算亂板還是造謠不好說
→ ryannieh : 定義就存在,要硬拗幹嘛?要不你就說官方定義錯了啊 08/06 15:06→ ryannieh : !笑你不敢啦! 08/06 15:06
我敢哦
野戰防空(Field Air Defense)
在美軍愎慢被SHORAD(Short Range Air Defense)代替
但國軍來說還是野戰防空
要說中文不準?
國防部英文也是用Field Air Defense
野戰防空 相對的另一個叫陸基防空 Ground-Based Air Defense

簡單說整個陸軍在作的都叫野戰防空
野戰防空乃聯合防空一環,係野戰部隊遂行低空防空作戰,依上級防空指導,由野戰部隊指揮管制作戰地區內防空火力,消滅威脅我之敵航空器,抑制敵空中攻擊行動,降低敵空襲損害,俾確保我軍行動自由與戰力完整。
我用手槍對空打,也是野戰防空
至於區域、要點、隨伴只是運用的不同,但都叫野戰防空
野戰防空主要是作戰區以下部隊打低空和超低空用的
中高空是陸基飛彈和空軍的事
至於野戰防空砲兵部隊:為野戰部隊遂行積極防空之作戰主力
國軍軍語就是OO部隊和部隊OO
防空部隊、部隊防空
反甲部隊、部隊反甲
是執行同一種任務,但是武器、載具和專業程度不同
區域掩護:防空火網須能涵蓋整體作戰地境
要點掩護:防空火網只要涵蓋部隊執行任務地區
這十幾年前的記憶了,準則定義可能有漏字,但意思和標題是不會錯
不會自己創造
至於在軍事板說軍事定義是錯的,只有他是對的
算亂板還是造謠不好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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