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ilitary
💨 剛冒煙
📰
蘇紫雲:留置作戰,須符武裝衝突法
▲ 0 推
▼ 0 噓
→ 0 回應
🔔 追這個瓜,別錯過後續
挑下面的關鍵字追蹤——只要 爆了、有後續 或 延燒,第一時間通知你
2014 年克里米亞事件後美國和北約研究發展抵抗作戰概念ROC
ROC=地下核心+輔助網絡+戰鬥武力+公眾
這個是錯的
正確是1947~1948年開始美國CIA和MI6 根據二戰時期德軍威瑟演習的概念
聯合10多個北約國家共同執行得留守計畫
最快就是直接去GOOGLE 短劍計畫
只是這個計畫出問題 導致總理被殺 國家被推翻
但現在台灣是用特戰海陸代替訓練民人
特戰營任務
(2)全面作戰階段任務:
A、以一個特戰連搭配一個航空旅編成空中突擊特遣隊,遂行空中突擊作戰任務,餘特戰分遣隊編組方式,配屬
這個也不對各國演練的內容兩個
第一完全民人,平常就是家庭主婦,任務來了就拿槍拿炸藥搞破壞
第二個是有組織的,吸收忠誠度高極度反共的退伍軍人,西德就是直接吸收德軍
組織成影子部隊,只是後來推翻國家去了LOK
個人存疑,但可能比沒有好
我從頭到尾沒有反對過留置作戰,只是對一直宣傳要去識別化有意見
然後回到ROC
台灣政府有沒有種直接推全民抵抗法?
還是半套,我直接宣布採用去識別化,大家就被全民抵抗
其實已經有法條了
第 3 條(統合全民力量):條文規範在動員實施階段必須「統合運用全民力量,
支援軍事作戰及維持後方功能」。
第 11 條(精神動員與人力編組):規範了由教育部主管的「精神動員」
(建立全民防衛、愛國意志與抵抗決心),以及內政部、國防部主管的民間人力編組。
第 15 條 戰時訊息傳播管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