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熱門
📌 Tainan 🌡️ 微溫 📰

南市查台糖 高市府:責任屬中聯

👤 bulden (要死的生魚片) 🕐 Tue Aug 4 14:21:49 2026
▲ 16 推 ▼ 0 噓 → 51 回應
分享
🔔 追這個瓜,別錯過後續
挑下面的關鍵字追蹤——只要 爆了有後續延燒,第一時間通知你

標題: [新聞] 南市查台糖 高市府:責任屬中聯

時間: Tue Aug 4 08:14:02 2026

南市查台糖 高市府:責任屬中聯

台糖五月即發現中聯油脂油品苯駢芘超標,遭質疑未通報製油工廠所在的高雄市政府,高雄市衛生局兩度發新聞稿表示,問題油品未進入台糖廠區及製程,通報責任屬於中聯。台糖公司設在台南,台南市衛生局昨天也舉行食品安全專案會議啟動調查,將釐清案件及相關責任。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8.224.18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nan/M.1785802447.A.9…

推 oue: 原來中聯犯錯 是制度害的(笑) 08/04 09:53→ oue: 這不算護航中聯嗎 哪種才算噁心? 08/04 09:53→ oue: 而且 這批油沒出去 亂竄啥?新聞內文先看啦 08/04 09:54

買賣行為是消保法;食安通報是食安法。

所以和油有沒有出去沒有關係,你是食品加工廠,依法查到原料有食安問題,本來就是要

通報。

今天中聯的問題,比較簡單,所以不討論。

我們就法理上,來討論台糖的問題(對了!台糖的總公司註冊在台南)。

中聯這批粗膠原油「是指尚未經過精煉、純化等完整製程的油脂原料,屬於半成品」一開

始因用途有三個做法:

1.賣出做為食用油原料==>「業者需檢測產品苯駢芘是否合標」。

2.賣出給有動物飼料油或精煉工業用油原料==>「業者無需檢驗產品苯駢芘是否合標」

3.不賣放倉庫/賣出被退貨放倉庫。

如果台糖原來的用途是用來做肥皂或是飼料,或是工業用油(生質柴油)?

那台糖驗什麼Bap?那台糖為什麼退貨呢?

所以不要扯台糖根本還沒有買賣行為,就商業的邏輯來看,你至少內部一定下了MOQ了,

大概也簽了MOU了,要不然中聯為什麼提供樣品給你送檢呢?

買賣行為只存在貨品有沒有出貨進貨嗎?而且上面說了,買賣行為是消保法,不用牽扯

到食安法。

我們來看食安法!

中聯是食品原料加工業者:主要進口黃豆加工,製成黃豆粉和植物油。

台糖是食品加工業業者:購買產品半成品油原料,用做「提煉成食用油,動物飼料油,

肥皂銷售」,依通報標準,法律條文全都包含了產品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是看你送

驗標準是什麼,超標就要通報」。

注意這個身份,台糖是食品加工業者,你如果單純的民生用品加工業者,那大家可能不會

質疑你要不要通報,但是你是食品加工業者,誰知道你會不會把原料加入食品之中販售?

https://ibb.co/RTH3dJ6j

就食安法來說,你是食品加工業者,你就要做這件事,而且你也做了,即然做了為什麼

不通報?

===============================================================================第 三 章 食品業者衛生管理

第 7 條

1.食品業者應實施自主管理,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確保食品衛生安全。

2.食品業者應將其產品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自行或送交其他檢驗機關(構)、法人或

團體檢驗。

3.上市、上櫃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類別及規模之食品業者,應設置實驗室,從事前項

自主檢驗。

3.第一項應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之食品業者類別與規模,與第二項應辦理檢驗之食品

業者類別與規模、最低檢驗週期,及其他相關事項,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

4.食品業者於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即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

回收,並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PS:注意上面產品,就供應商來說,出貨的原料就是供應商的產品,今天上

下游都是食品加工廠,食安法規定中的產品,難道只限制原材供應商嗎?

如果只規定給原料供應商,那台糖送什麼檢?因為對台糖來說,他的產品應該是指末

端供應給消費者的食用油、肥皂、動物飼料才對,那他對原料送什麼檢驗?

===============================================================================

食安法沒有規定你有沒有買賣行為,你只要加工的過程中,發生問題也要停工通報。法規

就是告訴你,你只要檢驗到,你就是通報。

「食品業者於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即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

收,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1.產品:原料,半成品,成品,這就不多敘述了

2.依然沒有寫交貨與否的差別規定,法規要看文字有寫就有差別規範,當「要購買且點交

查驗發現有問題」就要通報,這裡寫的是「發現產品有危害之虞」

3.應即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

a.台糖在樣品送檢時就發現問題,所以沒有後面加工的動作,所以就沒有後產品送檢

或是通報的問題,這裡的產品指台糖完成加工的產品。

b.並通報主管機關,這裡不會因為沒入庫,就不做前面的「應」,因為這裡法律

文字是「並」,意思是前面沒必要做時,不會影響這裡的「並」要做,所以

需通報,沒通報是違反第5項,開罰條文是用第47條。

記住食安法是規販食品加工中,所有的環節涉及的項目,和買賣行為無關。

不管你加工的是食品、食品添加物、食品包裝、加工廠環境等...

只要你的產品是食品,你作業流程中,只要圍繞在食品週邊的內容,都受到食安法規範。

那原料呢?

就這個議題來看,不要說原料不是食安法規範的項目!

https://ibb.co/ksTC8X4d

https://ibb.co/kLfnBgm

https://ibb.co/35ps9MVt

有人扯原料、食用油脂半成品、粗油等...不受食安法規範?

--

看 PTT 原文 ↗ 接著看下一篇 ▶ 南市查台糖 高市府:責任屬中聯 📌 Tainan · ▲9看下一篇 →

📚 本系列文章

共 2 篇・依時間排序
8/04 [新聞] 南市查台糖 高市府:責任屬中聯 ▲27 8/04 Re: [新聞] 南市查台糖 高市府:責任屬中聯 ▲13

🍉 更多相關的瓜

同板/同主題,繼續吃
📌 Tainan 台糖拒收中聯油脂半成品 南市府行政調查總公司 ▲125▼2 📌 Tainan 釐清台糖通報義務 南市啟動調查 ▲63 📌 LoL 2026 LoL KeSPA CUP 第六天 ▲697▼19 📈 股票 2026/08/04 盤後閒聊 ▲52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