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局寄丟公仔賠500!3個月後變娃娃
標題: Re: [閒聊] 郵局寄丟公仔賠500!3個月後變娃娃機大獎
時間: Sat Aug 15 12:05:35 2026
※ 引述 《SaberMyWifi (賽巴)》 之銘言:
: 標題: Re: [閒聊] 郵局寄丟公仔賠500!3個月後變娃娃機大獎
: 時間: Sat Aug 15 11:53:34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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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郵政法第 39 條,誤收他人郵件而故意不返還者,處新臺幣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鍰: 。關鍵在「故意不返還」——誤收是郵局或寄件人的失誤,本身不違法;違法的是明知不: 是自己的卻刻意據為己有。若進一步拆開使用、處分裡面的財物,可能再構成刑法侵占,: 性質從行政罰升級為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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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現在問題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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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是刷到舊條碼,那收件人是否還算誤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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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為該條碼的收件人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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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此件包裹又不適用該條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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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樣他還算不算是誤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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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個認定會讓這個人受到的責罰差非常多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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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收的人不歸還這要扛責任的大頭
但郵局這邊怎麼看都覺得問題很大
1. 都2026年了 居然還不能防呆 已經被人收件過的條碼可以重複刷?
2.現在苦主放出的影片中 正面及其中三面都沒看到有舊托運單 該不會是用一個謊圓了另一個謊?
3. 苦主三個多月前跑上跑下請郵局主管追查 結果郵局那邊跟他說完全查不到去哪了沒有監視器
4. 然後隔了三個多月 上新聞後 很神奇的連簽收的影片都有了 郵局方莫非是把當初前去求助的民眾當白癡在騙?
其實現在比較好笑的是這位號稱待退的郵局主管 這一番經典操作過後
反而害到了其他分行的郵局同仁
他自己如果真的退休了那倒是一點事情也沒有
但其他分行 以後有包裹佚失 或是之前有丟過包裹的 例如這些台灣民眾




大概都準備去要求提供監視器畫面了 什麼 ? 你說拿不出來?!
怎麼可能! 是不是故意騙人 之前桃園也說拿不出來 結果三個月後就有了
我必須立刻馬上看到監視器畫面 要不然我就向上舉報瀆職!
大概會變成這樣
只能說現在其他分行如果真的遇到 大概都恨死這位主管了
X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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