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揆不副署 監委被提名人許有為:行政院長絕對有權解釋憲法
這種人被提名要去當官真是國家的悲哀...
行政院有依法行政的義務,
執法過程免不了起爭議所以會有解釋權,
但這裏的解釋是解釋怎麼執法,
用什麼法定的標準來判斷,
該解釋的是這個層面,
不是自己擴權去解釋法律的意思是什麼,
解釋法律內涵是大法官的權力,不屬於行政院...
真的是民主進步(到獨裁)党!!
卓揆不副署 監委被提名人許有為:行政院長絕對有權解釋憲法
中時 袁茵
行政院長卓榮泰日前宣布不副署「台灣兒少成長及未來帳戶條例」與「有線廣播電視法」部分修正案,並與立法院長韓國瑜隔空交鋒,升高行政院與立法院間的矛盾。面對在野黨質疑行政院長有無權力不副署立院法案,監委被提名人許有為今(24)日認為,行政院長絕對有權解釋《憲法》。
立法院全院委員會24日上午邀監委被提名人Iban Nokan、林佳範、許有為、趙卿惠列席,接受朝野立委詢問。
藍委黃建賓表示,近期卓榮泰針對立院三讀通過的幾項法案,以違憲為由拒絕副署,甚至與韓隔空交鋒,但請教我國《憲法》是由誰來解釋?行政權是否可凌駕於立法權之上?卓榮泰是否能單方面認定立院通過的法律案違憲?
許有為回應,行政權、立法權沒有誰大誰小的問題,應該要互相制衡,只要是在憲政機關裡面做事的人,在職權範圍內都有權解釋《憲法》,但終局性的憲法解釋權在司法院。許有為稱,由於三讀通過的法案要生效、執行,行政部門要由總統簽名公布,所以行政院長基於權力分立當然有副署權,「行政院長絕對有權解釋憲法。」因為行使職權前要思考是否違憲。
白委王安祥質疑,許有為過去立場主張三權分立,認為這樣比較能發揮憲政功能,倘若許有幸擔任監委,要如何朝理想的三權分立及將監察權分散至各行政機關?
許有為說,自己一向主張三權分立,但因修憲困難,目前還是維持五權體制,憲法規範還是存在且必須要尊重,所以基本上認為依照憲制,除非全國人民、各黨派有共識大幅度修憲,再來談監院未來設計應朝哪個方向會比較恰當。
許有為提到,就目前為止,他覺得依照現有規定跟機制強化監察院權能,包括配給充足、合理預算且合理員額,讓監察權能夠發揮應有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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