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版無人載具條例三讀 政院將追加預
如果卓榮泰最後真的副署國民黨版《強化國防自主暨無人載具產業發展條例》,那我很好奇,行政院前幾天拒絕副署《臺灣兒少成長及未來帳戶條例》時講得義正辭嚴的「權力分立」、「行政院施政形成權」、「預算提案權」,到底是一套普遍適用的憲法原則,還是只適用於行政院不喜歡的法案?
其實會不喜歡政院不副署的中間選民
他們同樣也不喜歡立院通過違憲法案
所以這也解釋了為什麼
明明不同意不副署的選民還是比較多
但是賴的滿意度還是維持在高點
其實說白了
就是不要把選民當白痴
一直有人批評台灣廣設大學
但說真的
這也讓台灣人民的認知有了你不能愚弄的程度
人民當然知道不副署好像怪怪的
但人民同時也知道你立院的法案好像怪怪的
再來說
為什麼政院有些法案可以不副署
有些可以副署
好像自助餐一樣
回到最原始的憲法精神
就是政院負責執行
而立院負責監督
所以在預算規劃與增加上 政院是老闆
而在預算減少與審查上 立院是老闆
今天立院通過的所有增加預算
只要政院最後同意了(副署了)
那就好像政院是老闆
老闆叫員工去買東西
員工擅自決定多買了一些東西
買回來以後
老闆的態度可以有兩種
一是說 某某員工你買得好 你想到我沒想到的
記嘉獎一支
另一個是說 某某員工你白痴喔
這我已經想過不要買了
你自作主張是怎麼回事
給我拿回去退
所以在規劃與預算的編列上
政院就是老闆
而立院只是一個局處
這憲法精神就是說
誰決定誰負責
萬一以後有施政上有不法
也是政院要被抓去關
有權才有責
有責也要給他權
如果立院有權決定預算
那責任到底誰要負
所以如果政院副署了
就是政院這個老闆同意你立院了
當然憲法精神也在減少預算上
給立院當了老闆
所以政院也不能隨意想要多少就多少
一堆人自以為理性分析了半天
但其實回到第一性原理
瞭解憲法精神就會懂
而且
政黨最重要的是
不要看不起人民
要尊重選民
不要把選民當白痴
你總不能右手違憲濫權亂立法
左手就又開始高大尚的分析不能違憲
這簡直是超級看不起人民的
大法官其實是主要限制行政權比較大
因為畢竟執行在他們
就像一家公司
監事通常比較沒事幹
結果你廢了大法官
反而讓政院找到藉口了
就像法律是無罪推定
憲法也是合憲推定 不告不理
卓你要說他違憲
你要先去告
而且還要早點告咧
大法官可不是隨便阿貓阿狗都可以告的
你要是當事人才可以告
比如說你下屆立委想告
不見得符合資格
除非下屆又有不副署發生
你如果不快點
這可能就是慣例了
以後的人就可以引用卓的作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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