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豬仔赴陸摘器官爽賺30萬顆泰達幣 江承恩集團誘3人遭訴求重刑
送豬仔赴陸摘器官爽賺30萬顆泰達幣 江承恩集團誘3人遭訴求重刑
聯合報 記者陳恩惠/桃園即時報導
桃園江姓堂兄妹夥同5男3少年組跨境人口販運集團,藉由高薪假求職誘騙3名被害人至中壢民宅囚禁,企圖送往中國大陸摘取器官,牟取每名10萬至30萬顆泰達幣暴利, 桃園地檢署依組織、買賣人口及摘取他人器官未遂等罪起訴7人均求刑7年。
至於涉案張姓、趙姓及徐姓少年則分別由桃園、台南及台中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審理。
這起人口販運案是刑事警察局另案偵辦張姓少年所涉刑案時,分析張少遭扣案的行動電話,發現通訊軟體群組出現人口販運相關對話紀錄,進一步報請桃園地檢署指揮偵辦;檢察長張春暉獲悉,指派婦幼專組檢察官楊舒涵籌組專案小組,調取相關事證及金流資料,逐步查出這個跨境人口販運集團。
起訴指出,26歲主謀江承恩與23歲江姓堂妹,夥同27歲陳男、26歲簡男、24歲周男、22歲謝男及25歲賴男於2025年8月與中國大陸買家「山水」共組人口販運集團。
國內成員各自負責不同環節,主謀江承恩負責擔任台灣窗口與統籌規劃路線,江女負責聯繫對岸買家,陳男、謝男與賴男則吸收張姓、趙姓及徐姓等3名少年加入,約定只要成功運送1名被害人出境摘取器官,大家就能獲得折合約新台幣320萬至960萬元的10萬至30萬顆泰達幣的酬勞。
集團完成分工後,由張姓少年透過Facebook、Telegram散布徵求詐欺車手、協助走私貨物出境等工作訊息,以高額報酬吸引有意從事上述工作的民眾,再伺機將人控制。
檢警清查張少手機對話紀錄,赫然發現成員在Telegram群組「誰不乖誰被拆」、「當1」中討論器官買賣與人口販運細節。對話中更驚見成員急切討論「這弄不好大家都是無期」、「只要到內地基本上沒問題,對岸他們可以接走」,甚至因害怕風聲洩露而密謀「緩個10至15天,再安排出發」,另段對話則出現成員討論集合及出境安排,其中有人要求「今晚一定要集合完」,成員也談到船班受到颱風影響,以及住宿、安頓費等事項;這些內容,與檢方查出的集團分工及準備安排被害人出境的情節相互吻合。
第一名被害人A1誤信張少透過Facebook及Telegram佯稱可以提供詐欺提款車手工作,A1答應後被加入Telegram「小卡」群組,由陳男指示A1於2025年8月13日當天下午2時到內壢火車站會合,隨即由江承恩開車將載往中壢區松義二街民宅據點,交由簡男與周男輪班看管囚禁,後因集團內部走漏買賣人口的風聲,江等人擔心東窗事發,兩天後便將這名A1放走。
第二名被害人A2則遭趙少以「港口走私貨物」工作為餌招攬,同年8月14日傍晚約定內壢火車站碰面,趙少將A2身分證件照片傳給張少,但A2察覺有異,沒有接受工作,未落入集團控制;其實趙少當天下午又以相同手法聯繫第三名被害人A3在內壢火車站見面,當場提供張少聯絡方式,也遭A3察覺有異,未能得逞。
檢察官楊舒涵指揮刑事局組成專案小組全力追查,掌握集團成員身分及相關事證後,先後於今年5月21日、7月15日兵分5路前往搜索,扣得犯罪使用的手機等物,並陸續拘提江承恩等7名嫌犯到案,其中江女、陳男、簡男與賴男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及時阻止集團進一步執行人口買賣及摘取器官計畫。
檢方認為,江承恩等7人雖未每人直接接觸被害人,但從群組對話、相關供述及其他事證,可認定7人對犯罪計畫有所認識,並分擔招募、聯繫、接送、看管等工作,彼此具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均為正犯;其中,謝男明知同案張姓少年當時未滿18歲,仍與少年共同實施犯行,檢方請求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加重其刑。
起訴指出,江承恩等人意圖以詐術誘騙國人至中國大陸摘取器官牟利,此舉嚴重侵害人權保障的普世價值,為現今文明社會所不能容許。檢方認定7人涉犯人口販運防制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及刑法意圖營利以詐術使人出國未遂等重罪,並具體求處7年有期徒刑以資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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